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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临海市纪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9-06-08 17:59:02  来源:  作者:

    为深入推进“警示教育月”活动,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通报如下。

    1

    河头镇后田村原党支部书记金立桂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以来,后田村以干部补贴的名义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购买香烟,后田村原党支部书记金立桂对此负有主要责任,且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5月,河头镇纪委给予金立桂党内警告处分。

    2

    汛桥镇幸福村党员顾士旺、汛东村党员谢星辉违规参与娱乐活动问题。2018年12月26日晚,顾士旺、谢星辉违规参与娱乐活动。2019年3月,汛桥镇纪委分别给予顾士旺、谢星辉党内警告处分。

    3

    白水洋镇新庄村党支部书记官彩荣参与赌博问题。2019年3月13日,官彩荣参与赌博,被临海市公安局行政处罚。2019年4月,白水洋镇纪委给予官彩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上述3起问题,说明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整饬“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不知止、不收敛,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要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抓起,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行动自觉。

    端午节期间是各类“节日病”的多发期,是正风肃纪的重要节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拿出恒心和韧劲,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是否坚持“四个意识”、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有见好就收、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要结合“警示教育月”活动,以案为鉴,认真对照检查,并通过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传达至每一位党员干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守清廉防线,既要做到扛责在肩、敢抓敢管,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又要严以律己、以上率下,在守规矩、转作风上发挥好“头雁作用”。责任。

    通报要求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聚焦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突出问题及其隐形变异问题,打破惯性思维,创新监督方式,着力提高新形势下发现“四风”问题线索的能力,做到精准监督、精确“打击”。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查实后严肃执纪问责,一律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党组织和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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