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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兴一位老汉和儿子的前妻关系复杂 摊上大麻烦

    时间:2019-03-23 22:59:59  来源:  作者:

    嘉兴海宁一位年逾花甲的老伯把儿子和前儿媳告上法庭,非但没讨回借条上的欠款,还被法院罚了1万元。为啥?因为老伯不诚信。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海宁法院近日调解的这起纠纷再次提醒大家,遇事不诚信,只会得不偿失。

    海宁市民小章和前妻小钱在去年10月离婚。离婚后,小钱向法院提起分家析产之诉,要求分割登记在自己、小章及小章母亲名下的一套商铺,小钱认为自己是该商铺的共有人,购房时所用款项是家庭共有财产,自己应当分得三分之一的份额。

    法官组织调解此案时,小章提出,这套商铺虽然登记在他们3人名下,但自己父亲支付了其中130万元的房款,自己不能接受小钱的要求,调解一时陷入僵局。第一次开庭后,小钱提出申请,要求对案涉商铺进行估价,随后案件进入评估程序。

    就在对案涉商铺进行评估的时候,老章却一纸诉状将儿子和小钱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归还借款240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两份借条,分别是2016年7月1日60万元的借条和2016年11月7日180万元的借条,但两份借条均只有小章的签字。

    老章起诉称,借款是儿子小章在离婚之前因购房、购车等家庭所需向自己所借的款项,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就发现案情可疑,借条可能系伪造,于是及时向前案法官了解情况并复制查阅了庭审笔录等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在今年2月20日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并对老章进行调查询问。

    但在2月15日,小钱起诉的分家析产案件先有了结果,双方对案涉房屋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老章则承诺会撤回起诉。2月20日,老章向法院申请撤诉时,承办法官对老章进行了调查询问。面对法官的询问,老章终于坦言,起诉的60万元借款确实不属实,这是儿子离婚后自己让他写的,因为小钱要来分房子,就想着通过这种方式,增加儿子和小钱的共同债务,让小钱少分得一些财产。当场,法官就对老章进行了口头警告。

    法院考虑到老章在开庭之前撤回了起诉,小钱也请求法院对其宽大处理,最后海宁法院对老章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法官也提醒大家,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有虚假诉讼行为,将面临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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