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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华一女子怀孕后发现,男友竟是别人老公

    时间:2019-03-15 22:34:36  来源:  作者:

    2014年8月,义乌市妇联成立了义乌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四年来,婚调会接待了数百起家庭矛盾、感情纠纷,帮助化解和调处家庭矛盾,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下面,跟着小编来看看这起发生在义乌的女性维权典型案例。

    希望透过这个案例,引导女性在家事纠纷发生时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20岁的小蓉来自贵州,去年春节后孤身一人到义乌,在一家玩具厂上班。

    同个车间,有一个比她大八岁的老乡小刘。小刘为人热情,像个大哥一般处处照顾着小蓉。两人互生好感,没多久就从宿舍搬出来住到了一起。

    之后,两人换了一份工作,住在了新公司的夫妻宿舍楼里,以夫妻名义生活。平时,男友从老板那预支工钱,老板会从小蓉的工资里扣除。

    去年夏天,小蓉发现自己怀孕了,男友找各种理由要她堕胎。小蓉坚持不同意,男友被逼无奈,告诉她,自己在老家有妻儿,不可能跟小蓉结婚。

    感觉上当受骗的小蓉找到婚调委,要求男方支付她5万元的名誉损失费。

    律师点评:

    在这类案件中,一方隐瞒已婚信息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不仅仅受到《婚姻法》的约束,还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外来务工单身女子,因孤身在外,遇到嘘寒问暖的男子容易掉进感情的漩涡。遇到交往的另一半,想知道交往的另一半是否单身,可以携另一半的身份证明到民政部门查询婚姻状况。

    另外,两人交往后,应融入对方朋友圈,知晓对方户籍地住址,可私下去其住家附近问问,利用相关信息侧面了解。

    选对象要慎重,了解另一半全部是两人共同的事。如果仅是出现信任危机,一方没受到伤害情况下,法律也只能抱祝福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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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义乌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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