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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市区将全面排查整治排水管网 加快雨污分流改造

    时间:2019-03-14 15:33:58  来源:  作者:

    日前,温州市政府印发出台《温州市区排水管网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明确将全面开展市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从而基本解决城区排水管网破损、淤积和雨污混接、错接等问题。

    此次整治范围为市区(不含洞头区)重点河道周边、敏感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区域城镇排水管网。整治将通过分段、分区域、分步实施,全面开展管道排查、疏通整改、检测验收、建档移交等工作。

    具体的整治内容有九项,包括组织管网全面排查、加快新建管网建设、开展管道疏通及缺陷修复、实施片区雨污分流、规范废弃排污支管封堵、加强污水源头监控、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排水许可专项整治、理顺“一城一网一主体”的运维体制。

    组织管网全面排查,将建立健全已建管网质量问题清单,重点列出沉降、破损、渗漏、错接、合流、淤积及山水、河水进入污水管网等问题,建立已建成未移交的管网清单,重点列出近年来因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未移交管理的污水管网项目等。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绘制城区排水管网“一张图”,并实现动态更新,为排水管网的实时管理奠定基础。

    加快新建管网建设,将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优先解决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消除管网覆盖盲区;在建或拟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配套管网;新建项目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管网配套。

    开展管道疏通及缺陷修复,针对排查所取得的数据,评估管道质量,开展管道修复。结构条件基本完好的,要加强日常动态监测,及时开展管网清通;对存在破损、错接等问题的,应坚持边查边改原则,及时落实整改修复;对存在合流混接、标高错误等建设遗留问题的,应委托设计单位确定修复范围和具体的修复技术,以非开挖方式为主修复。

    实施片区雨污分流,全面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重点河道周边、“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范围未实施雨污分流的及山水河水进入污水管网的片区应先行实施改造。在2年内计划拆迁改造的区块,在保证无黑臭水体反弹的情况下,结合城中村改造、片区整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工作,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规范废弃排污支管封堵,对排查发现已废弃排污支管要及时封堵,特别是“大拆大整”地块等地面建筑物已拆除区域,要及时对排污支管进行规范封堵,避免雨水及渗漏河水进入市政管网。

    加强污水源头监控,污水泵站要全面安装在线流量计量装置,关键泵站要设置水质监测设备;工业企业等重点排水户要根据相关规定安装在线流量计量装置和水质监测设备;重点监测区块要在排放口设置在线流量计量装置。

    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对于一、二级管网近期难以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就地处理,达标排放,待一、二级管网延伸覆盖后,再统一纳入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开展排水许可专项整治,以排水许可证核发为手段,全面开展排水户普查,指导、督促产生生活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规范排水。同时,强化执法管理,对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以及超标、超期排放等违规违法排水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理顺“一城一网一主体”的运维体制,建立完善市、区两级排水管网监管机构,强化日常监督、考核;由市排水公司接收或受委托统一负责市区排水管网运维。已建未移交管网要限期整改、移交;新建排水管网及管网整治提升项目验收合格后统一移交或委托市排水公司运维管理。

    按照计划,今年将完成重点河道周边及山水、河水进入污水管网的排查整治;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市区排水管网整治任务,逐步达到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破损全修复、污水全处理、处理全达标、维护全覆盖,形成“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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