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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交警一天查处酒驾20起、醉驾11起 提醒:喝酒千万别开车

    时间:2019-02-14 17:41:47  来源:  作者:

    春节假期正值探亲访友高峰期,也是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期。为全力保障节日期间市民游客平安出行,杭州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假日酒驾集中查处行动,在全市设立多个检查点,重点查处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将管理覆盖面延伸至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形成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严管严罚的高压态势。

    据初步统计,仅2月6日7时至2月7日7时期间,全市酒驾整治行动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0起、醉驾违法行为11起。

    看起来,春节期间,聚会喝酒之后还要坚持开车的司机真是不少,为什么他们就不能长点记性呢?

    2月6日19点28分,一辆越野车行驶到余杭区崇贤街道崇超线0KM800M处被交警拦停,在例行检查中,司机田某的酒精呼吸气测试结果为27mg/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田某告诉民警,中午自己与朋友聚餐时喝了点酒,可晚上再与朋友聚餐时没有喝酒,就驾驶朋友的车准备回家。

    由于田某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交警在对其核对驾驶证信息时,发现田某分别于2014年11月26日、2017年7月18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现在驾照还在吊销期间,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2月4日晚上21时,洪某某在家吃年夜饭的过程中,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一气之下他酒后带着妻子开车离开,在临安区某加油站附近被交警查获。洪某某的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05mg/100ml,后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1.2mg/100ml。目前,洪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月5日凌晨4时许,王某某与亲戚吃夜宵时喝了3两白酒,酒后驾驶其货车回家,驾驶至临安区江桥路与钱王街路口时被交警查获。王某某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2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后经司法鉴定中心乙醇检验,王某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4.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王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月6日,杨某驾驶着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沿临安区临石路由南向北行驶。19点40分许,杨某行至科技大道路口,因醉酒后(检测为187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据了解,杨某本已买了2月7日回贵州老家的火车票,就在回家前一晚,他和朋友聚餐后一时糊涂,喝了酒再开摩托车。

    在之前过程中,杭州交警一直积极向驾乘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宣传普及酒驾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广大驾驶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努力营造节日期间安全驾驶的浓厚氛围。为进一步减少酒驾违法行为的发生,交警还在辖区酒店、餐馆、KTV、酒吧等餐饮场所开展“拒绝酒驾、安全出行”宣传活动,将酒驾的危害、法律法规宣传移到了餐桌上,时刻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安全出行,严禁酒后驾车!

    交警再次郑重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千万要牢记于心,并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人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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