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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编自导骗局的“校草”栽了 敲诈勒索被判4年

    时间:2018-03-20 15:28:03  来源:  作者:

    女子参加同学会遇见儿时“校草”难以自拔,感情升温发展成婚外情,不料却遭人敲诈勒索。经公安部门侦查,结果让人大跌眼镜,敲诈勒索之人竟然就是该女子的情人胡某(本端3月5日曾作报道,详见文尾相关稿件)。3月16日,乐清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

    小玉(化名)是乐清人,今年46岁,长年和丈夫在外地做生意。2016年正月,她在参加小学同学会时,偶遇了儿时的同学胡某,之后两人加了微信,并发展成为地下恋人。去年7月26日,小玉收到一条短信:“我手上有你偷情的视频和照片,如果不想别人看到的话,请联系我。”并向小玉索要钱财,对方能讲清楚具体的地址和内容。

    小玉立即联系胡某。胡某安慰小玉不要怕,他会出面把事情处理好的。

    不久,胡某找到小玉,称对方需要15万元封口费。为了摆平事情,小玉向亲戚朋友拼西凑借足了钱,打到胡某的卡上,让胡某帮忙转付。过了几个月,对方又发来短信,索要25万元封口费,这次,走投无路的小玉选择报警。

    让人意料不到的是,随着破案线索的明晰,犯罪嫌疑人越来越指向胡某。面对民警,矢口否认和百般狡辩。最终民警调取了购买作案手机号的证据,并于2017年10月23日,在乐清市柳市镇胡某居住的住所查获作案录音录像器材等作案工具,一并将胡某抓获归案。

    原来,胡某前科累累,曾因吸毒被强制戒毒,因赌博被乐清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平时没有工作,生活靠家人接济。胡某事先从市场上购买了录音录像的器材,在与小玉亲热时,将视频偷偷录制下来。随后,他又到黑市购买手机号码,冒充第三人给小玉发去敲诈短信。

    乐清法院认为,胡某以威胁的方式,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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