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监测预测,2018年1月20日-21日,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不会出现大范围的中度以上污染。
截至1月19日18点,我省北部地区空气质量为中度到轻度污染,南部地区转为良好为主。
根据《浙江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决定自2018年1月20日0时起,解除2018年1月17日发布的省级大气重污染Ⅳ级预警(蓝色预警)。
1月17日,经监测预测,我省杭州、湖州、嘉兴、绍兴市2018年1月18日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经省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批准,发布大气重污染省级IV级(蓝色)预警,这也是今年我省首次启动大气重污染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