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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一场婚外恋让温州小伙付出百万代价

    时间:2017-11-21 11:34:00  来源:  作者:

    社交软件上一次“美丽”的邂逅,却付出百万的代价。近日,温州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利用美色行骗的小丽(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16000元。

    2016年9月初,平阳的小丽在瓯海某小区内的店里做美容时,通过查找“附近的人”添加了小鹏(化名),小鹏见对方的头像很漂亮,忍不住同意了对方的添加请求。没一会儿,两人便聊得热火朝天。

    小丽告诉小鹏自己是温州龙港人,小名叫“思思”,是小鹏所居住这个小区内美容店的股东。两人聊得很投机,没几天就互生好感。

    2016年9月10日,两人认识十余天,小丽和小鹏相约见面吃饭后在某酒店发生了性关系。此后,小鹏瞒着家中的妻儿与小丽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小丽随即提出想盘下瑞安一家美容店的想法,让小鹏入股投资15万元。

    从2016年10月份到2017年6月份之间,小丽以投资、生病等各种理由向小鹏行骗近百万元。

    2017年6月初,小鹏一直联系不上小丽,便用别人的手机给小丽拨号,接通后小丽直言不认识小鹏,小鹏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归案后的小丽如实供述,自己已婚离异,对小鹏所说的一切都是假的,连自己告诉小鹏的名字都是假的,从小鹏身上骗来的998888.88元,其中还债还了50多万元,自己花销50来万元。期间,虽然小丽承诺支付借款利息,但仅支付前期的5次利息共计27550元。

    此时的小鹏才真正醒悟过来,小鹏是一名中学教师,借给小丽的钱,一部分是自己的积蓄,另外大部分都是向朋友借的。

    瓯海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鉴于小丽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属自首,结合已部分退赃等情节,依法判处小丽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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