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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宏州纪委通报全州问责工作情况

    时间:2019-09-14 20:49:01  来源:  作者:

    原标题:州纪委通报全州问责工作情况

    “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公职人员失职失责问题共问责61起,问责单位3个、党员领导干部63人。”日前,州纪委印发2019年上半年全州问责工作情况通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推动了全州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通报指出,全州问责工作,从问责对象级别来看,有从“只问责基层干部、不问责领导干部”向追究“领导责任”转变,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抓“关键少数”的部署要求。上半年,问责县处级干部4人,问责乡科级干部26人,同比增加31人,增长620%,问责党员领导干部41人,同比增加23人,增长127.78%;从问责方式来看,以第一种形态为主的问责方式,坚持教育挽救为主,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上半年全州共问责63人,其中,给予诫勉、通报等第一种形态处理61人,占问责总人数的96.83%;组织调整或处理1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占问责总人数的3.17%。同时,通报指出,全州问责工作还存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发现问题、及时问责处置力度还需加强,问责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通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对照2019年上半年问责情况通报,认真查找不足,加大主动发现问题、主动问责追责的力度,提高问责工作科学性和精准度。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问题,严肃查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扶贫领域、扫黑除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失职失责问题。要不断强化质量意识,提高问责工作水平,做到问责对象精准、事实依据全面精准、失职失责情节精准、责任界定精准、问题定性精准、量纪尺度精准、审核把关精准。同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指出、纠正问责不够精准、畸轻畸重等问题,确保问责实效。(通讯员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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