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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山州推行信访举报听证终结制

    时间:2019-08-17 21:51:47  来源:  作者:

    原标题:文山州推行信访举报听证终结制

    “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和支持,以听证会的形式,当着群众的面把我的事情说开说透,还我清白,我会一如既往地为群众办好事情。”被举报人砚山县干河彝族自治乡红舍克村委会沙松冲村党支部书记难掩内心的激动。今年6月初召开了这样一场别有意义的信访听证会,既是我州推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听证终结制的第一次具体实践,也是全州集中开展解决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特写。

    切题:把现实问题上升为制度设计

    反复举报、越级举报、不实举报、缠访举报一直是困扰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同时,随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问题线索明显增加。但是,由于村务公开的监督管理不到位,诸如脱贫攻坚政策执行、民生资金发放、村级财务收支等群众关心的事项没有及时公开或公开的范围不广,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又为一些群众主观猜测和臆断提供了空间和可能。这些情况无形中加大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难度。如何有效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特别是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做出终结性处理,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痛点。

    针对这一“疑难杂症”,我州依据《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规定,出台了《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信访举报听证终结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信访听证终结制度适用范围,即上访人对所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对处理结果有争议;个别缠访户无理上访,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信访问题;以及有关组织或人员认为需要通过信访听证终结来解决的信访问题。

    办法还化繁为简,详细规定了公众评判人员的选定范围、听证会环节的具体步骤,以及相关规范文书。“实行听证制度,就是要解决好群众有话无处说、有苦无处诉、有理无处讲的问题。”州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一针见血地指出制度设计的初衷。

      解题:把制度思考付诸于具体实践

    2018年3月,砚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在陆续收到群众反映干河彝族自治乡红舍克村委会沙松冲村党支部书记在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公益事业发展方面的信访举报后,及时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情况向反映人进行了当面答复。但在今年5月,信访室又收到对该村党支部书记的同类问题,县纪委监委再次组织调查组对新老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用20多天的时间查实了问题真相。

    “群众反映问题随意性大,部分问题线索带有较浓的个人感情色彩,为反映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断,该村这起信访件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分析道。

    因此,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集中开展解决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用“六个一批”解决“八类问题”的工作措施,县纪委监委决定采取澄清正名一批的办法召开信访举报听证会,对该信访举报予以了结处理。

    听证会随机邀请该村党员干部以及群众代表7人担任公众评判员,该村近80名群众代表自主参与旁听。听证会按照通报、质问、答疑、合议、评判、投票的环节依次进行,调查人员客观公正地通报核实情况,公众评判员、旁听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调查人员出示调查证据、答疑释惑,经过公众评判员合议裁定,最后形成合议意见通过此次调查结果,予以终结。

    “这样的会议我们喜欢!”听证会结束后,该村旁听党员和村民议论说,“一笔一笔地把多年来国家补助资金和群众集资款的收支情况查实查细,让我们明白了每一分钱的开支,也清楚了村里的党员干部是为群众干事情的!”

    “实行信访举报听证制度是一次有益的实践,能检验我们各级纪检监察队伍的办案水平,倒逼我们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查实查细,经得住检验。”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要加大总结推广力度,助推全州集中开展解决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破题:在实践中抓住最关键的地方

    “感谢州纪委为民除害,把我们的问题调查核实清楚,并挽回了群众的利益。”6月19日一早,砚山县稼依镇倮朵村村党支部书记代表全体村民为州纪委监委送来了一面鲜艳的锦旗。

    原来,自2012年以来,该村群众先后向三任镇纪委反映原村党支部书记吴长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三资”问题,但一直得不到彻底有效解决,于是来到州纪委监委越级上访,恰好遇到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接访。州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提级办理、直查快办,6年多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在短短一个月内就调查清楚,并严肃查处了被举报人。

    今年5月份以来,一场开展解决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该州集中开展。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集中、大量反复举报脱贫攻坚、涉黑涉恶、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无主观恶意但存在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的不实举报;以竞争打压、挟私报复等为目的恶意举报或诬告陷害等8类信访举报突出问题。目前,共针对梳理出来的19个120件信访举报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通过专项整治,综合宣传、公检法司等部门力量,发挥审查调查资源,精准解决信访举报突出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助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截至6月底,全州通过“六个一批”的工作措施,解决了10个61件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其中,交办督办解决一批4个20件、反馈通报解决一批2个10件、群众参与解决一批2个13件、澄清正名解决一批1个4件、查处打击解决一批1个14件。(州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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