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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景洪市民主动上交养了半年的野生猕猴

    时间:2019-06-16 19:35:19  来源:  作者:

    铁笼中的小猕猴。通讯员 常宗波 摄

    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通讯员 常宗波 )近日,云南省景洪市一小区市民黄先生主动电话联系森林公安,将一只饲养了半年的野生猴子上交。

    6月11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布龙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市民黄某打来的电话:“我有一只猴子,已经养了半年多。这段时间,我看到你们的宣传,才知道个人不得私自豢养野生动物,所以想把它上交给森林公安放归大自然。”

    布龙森林派出所民警驱车赶到了位于景洪市某小区黄某家中。通讯员 常宗波 摄

    接警后,布龙森林派出所民警驱车赶到了位于景洪市某小区黄某家中。在他家阳台上,民警发现这只被关在铁笼里的猴子。虽然长期生活在铁笼里,但这只猴子的野性丝毫不减,身体比较壮实。看到民警到来,猴子在铁笼里龇牙咧嘴,上蹿下跳,显得十分躁动。

    据黄某介绍,这只猴子是半年前一个缅甸朋友来他家座客时带来送给他的。这段时间由于天气太热,小猴子脾气比较暴躁,在铁笼里上蹿下跳,有时还伸出手来抓人,有时连他也会打。期间也曾想将小猴子带到森林时放生,但又担心它找不到吃的会被饿死。这几天,看到森林公安来做扫黑除恶和开展野生动物严打专项斗争宣传,才知道个人不得私自豢养野生动物,所以想把它上交给森林公安放归大自然。

    经检查,小猴子身体状况良好,民警对黄先生主动上交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感谢和赞赏。由于小猴子人工饲养时间太长,目前还不适应野外生活,布龙森林派出所联系了并将猕猴送到野生动物救助站,待它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森林公安民警提示:未经林草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如有需要救护的动物,请与林草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交由他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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