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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车一年修四次退不了 经销商:车主存在隐瞒事故情况

    时间:2019-11-13 19:02:12  来源:  作者:

    刚买的新车,不到一年时间就维修了四五次,还总是安全气囊出问题,车主气不打一处来。11月11日,宜宾的张先生向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反映,他于今年1月份在成都市武侯区顺福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江西五十铃”越野车。3月份,车子的安全气囊警示灯开始无故亮起。张先生分别于3月9日、3月30日、6月14日和7月30日,总共维修了四次。

    张先生说,根据三包协议,维修超过2次未解决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可以有偿退车或换车。他找到公司打算退车退款,前期协商退车,顺福铃公司也同意退车,但双方未能就退车款达成一致。于是,张先生将该公司告上法庭,目前,武侯区人民法院已受理。

      安全气囊警示灯频“亮灯”

    反复维修不见效

    今年1月22日,张先生花了19.4万元,在成都顺福铃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江西五十铃”越野车。原本,购买新车对于张先生一家来说是一件高兴的事,可没想到,烦恼随之而来。

    3月初,新车在行驶过程中,安全气囊警示灯突然亮起。这让张先生既紧张又纳闷,还不到两个月,就出故障了?要是出了问题谁来负责?

    3月9日,他驱车前往顺福铃公司,对车辆进行了第一次修理,现场工作人员告诉他,已经暂时排除了故障。就在他维修完毕,回家的途中,安全气囊警示灯再次亮起。张先生当场就拍照,并通过微信与公司售后人员联系。对方告诉他,预订了安全气囊模块之后,再进行更换。

    由于每次发动车辆时,安全气囊警示灯都会亮起,4月22日、6月14日、7月30日,张先生的新车前前后后经历了数次维修。

    售后人员给出的理由,要么可能是安全气囊插头松动让其自行处理,要么只进行故障排除。之后,张先生拒绝自行处理,打算退车退款。

    退款数额无法达成一致

    车主起诉经销商

    刚开始车辆安全气囊警示灯亮起的时候,张先生也觉得只是个别小问题,可后来频繁亮灯,他特意从网上查找相关案例,一查才知道,和他出现类似情况的还有不少。

    今年8月,张先生向公司提出退车的请求。双方就退车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按照最初签订的三包协议,该车符合退车条件,公司也同意进行退车,但双方在退款数额上无法达成一致。

    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张先生的车辆出过事故,进行过维修,但并未告知公司,因此按照车辆“三包协议”中的相关规定,需要对车辆应退价款重新折算。

    但张先生认为,自己的车确实出过事故,车顶有过剐蹭,花了将近700元的价格进行过维修,“那跟车内安全气囊警示灯没有关系吧,一个在车顶,一个在车内,并且也都是小擦挂,不是影响安全气囊的理由。”

    无奈之下,张先生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在起诉书中,张先生称车辆多次出现故障后,成都顺福铃汽车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曾向其承认,这款汽车的安全气囊警示灯常亮是普遍现象,难以根本解决。

    而由于维修方式(如使用胶布固定插头等)简单粗糙,在3月9日及6月14日的维修记录中,公司未能清晰记载维修项目为安全气囊故障,或者以“通用工时”予以代替。

    车主隐瞒“车辆出过事故”?

    只是车顶被剐蹭

    11月11日上午,记者与成都顺福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一名姓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一直在对接张先生买车和维修方面的事宜,之所以目前未能达成退款,是因为张先生隐瞒了“车辆出过事故并进行过维修”这一情况。

    该工作人员称,如果记者想知道详细处理过程,建议到公司现场进行了解,“我们是严格按照汽车三包法,对他这辆车进行处理的。”她表示,由于张先生隐瞒了事故的情况,所以现在需要对一些细节查明。

    那么,“车辆出过事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张先生告诉记者,今年9月份的时候,他在成都某商场地下停车场确实出现过车顶被剐蹭的情况。当时由于事故比较小,他没有报保险,花了679.61元在成华区吉宸汽车美容部进行了维修,“这个跟车内安全气囊警示灯频繁亮起没有关系,且剐蹭在后,安全气囊出问题在前。”

    张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车辆至起诉到法院的时候,行驶里程约16570公里,购车发票日期为2019年1月22日,不满10个月,属于汽车三包规定可以退车的期限范围。

    目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张先生的起诉书,并向张先生和家属出具先行调解告知书,希望张先生和公司先行调解,调解期限为30日。

    相关规定

    汽车三包期限不低于2年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年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及《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张先生说,自己购买的车辆因存在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他做出退车处理,也符合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情形。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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