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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交警开展报废车辆违法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19-11-09 17:50:34  来源:  作者:

    清理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7日讯(记者 张宇)为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报废车违法上路行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本次行动通过充分利用缉查布控、图综平台等科技手段对全市范围内嫌疑车辆出行线路和规律进行分析研判,精准拦截、查处嫌疑车辆。同时,在强化科技运用的基础上也强化路检路查。专项整治期间,成都各属地交警部门通过集中优势警力、科学布警,在城区主要进出城通道、环形道路、国省干道上全力开展路检路查,对核实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属实的驾驶员一律顶额处罚(罚款1000,吊销驾驶证,强制报废),营造严管氛围。

    据了解,自10月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56件。

      案例:

    1、郫都区交警大队针对报废车辆川A7H38V车辆行驶状况进行分析调查,确定了其行驶区域后,经过多日走访,发现该车辆踪迹。于2019年10月31日10时许,将上路行驶的川A7H38V小型轿车挡获。按照道法第14条第3款、第21条之规定,对该车驾驶人夏某明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一千元、吊销驾驶证并强制车辆报废的行政处罚。

    2、2019年9月19日12时50分,张某顺驾驶已报废的川ACZ636大众牌小型轿车从成都市二环高架桥路外侧武侯大道上行匝道驶入二环高架内侧主道,向成温立交方向行驶,交管局指挥中心缉查布控发出预警,秩序处高架大队迅速调集警力在二环高架内侧成温立交附近拦截。13时16分,该车被民警挡获。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第3款、第21条之规定,对该车驾驶人张某顺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一千元、吊销驾驶证并强制车辆报废的行政处罚。

    图据成都市交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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