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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群众利益事无小事 自贡居民领回存放20年暂住证押金

    时间:2018-05-18 16:21:41  来源:  作者:

    二十年前的押金凭证

    四川新闻网自贡5月17日讯 (钟艳 记者 徐昭磊 摄影报道)这是一张20年前的暂住证专用押金凭证,它见证了社会经济发展,见证了公安的改革,也见证了人民警察为民服务的宗旨。

    近日,一名群众拿着一张押金凭证到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大安街派出所咨询是否可以退还押金。得知来意,民警接过押金凭证一看,原来是一张1995年开出的暂住证专用押金凭证。

    通过交谈,民警了解到,该群众叫何某,1995年搬迁到大安街辖区居住,因户口未能及时迁移,根据当时暂住人口管理办法,何某于12月11日到大安街派出所办理暂住证,交纳了50元押金。办证时,工作人员曾告诉她在证件到期后或者离去时,凭押金凭证可到收款机关退押金。

    何某随后便忘了此事,直到大安棚户区改造,她搬迁收拾屋子才发现押金凭证,想着时隔这么多年,不知能不能退回押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了大安街派出所。因为年代久远,民警对当年暂住人口管理情况不了解,但是群众事无小事,于是立即向分局治安大队咨询当年的户籍管理办法,在核实押金凭证的真实性后,第一时间将押金退还了何某。

    拿到退回的钱,何某坦言,自己也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前来咨询,想不到20年前的押金还能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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