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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读绵阳82起交通事故逃逸案:凌晨零时至7时多发

    时间:2017-12-13 16:35:11  来源:  作者:

      昨日,绵阳交警发布2017年绵阳城区交通事故数量,截至11月30日,绵阳城区共发生交通事故17000余起,其中交通事故逃逸82起,均全部告破。司机为何要逃逸?交警分析发现,六成以上逃逸案件发生在凌晨零时至早上7时,逃逸司机中,涉酒、涉证的司机占比达三成,撞坏公共设施后逃逸的司机占比达四成,另外还有司机为逃避赔偿责任而逃逸。

      发生时间 超六成发生在凌晨零时~7时

      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2017年绵阳城区共发生交通事故逃逸82起,比去年下降5.6%,占交通事故总量的0.48%,均全部告破。其中,52起发生在凌晨零时至早上7时,占比达到63.4%。肇事逃逸的司机中,2人是女性,占比约2.4%,其余为男性。

      交警解读 “凌晨人少车少,以为无人发现而逃逸”

      “凌晨道路上人烟稀少,车辆也少,一些司机酒后驾驶,害怕承担更严重的责任而选择逃逸,更有司机以为事故无人发现,抱着侥幸心理选择逃逸。”绵阳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民警说。

      什么事故

      超四成撞树和护栏等公共设施

      数据显示,单车事故撞坏隔离护栏以及行道树等公共设施后,共有34名司机选择不报警逃逸现场,占比达41.5%。

      交警解读 法律意识淡薄 不知撞公共设施也需担责

      “这部分人中,绝大部分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以为没与其他车相撞,没撞到行人,于是驾车离开现场。但撞坏公共设施同样需承担赔偿责任。”绵阳交警说。

      为何逃逸

      超三成司机涉酒、涉无证驾驶

      11月13日凌晨2点过,李某驾车经过绵阳剑南路西段时,从逆向车道向前行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随后驾车逃逸。被抓获后,李某交代,自己当时喝了酒,害怕承担更严重的责任,因此选择了逃逸。统计数据显示,今年绵阳城区涉酒、涉无证驾驶的逃逸司机达26名,占比达31.7%,其中大部分司机是因为无证驾驶。

      交警解读 “打时间差,查获时测试或已不是酒驾”

      “对于涉酒后肇事逃逸的,这个很不好判断,因为司机逃逸后,警方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查获,当查获时,可能司机经测试已经不是酒驾或者醉驾了。”

      逃逸心理

      担心高额赔偿,以为查不到

      还有13人不知发生擦挂事故

      2月6日3时47分,伍某在绵阳涪城区驾车与张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某受伤。事后,伍某驾车逃逸,当日被查获。10月4日17时,侯某驾车与行人张某某发生碰撞。侯某与同车人将伤者送往医院后,同车人留下了假的身份与手机号码,侯某并未阻止,随后离开。伤者张某某的家属后来报案。侯某的行为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交警介绍,伍某和侯某均交代因害怕承担赔偿责任,于是选择了逃逸。在同类事故中,共有9名逃逸司机是担心高额赔偿以及抱有查不到的侥幸心理而选择逃逸。根据统计,在逃逸的82名司机中,还有13名司机因为在变道或驶出停车位时,与其他车辆发生轻微擦挂而自己没有发现,随后驾车逃逸。

      张悦 成都商报记者 汤小均

      警示

      交通肇事逃逸

      最高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警介绍,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分为8种情况――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交警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可能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从而加重伤情,甚至死亡。同时也让受害者无法得到相应赔偿,进而有损法律权威性等。因此,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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