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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鸡考生注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19日起报名

    时间:2018-04-16 15:36:56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超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将于4月19日开始,面试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网上缴费三步,请广大考生注意各环节时间。

      网上报名4月19日8∶00至22日18∶00

      4月19日8∶00至22日18∶00,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宝鸡市的社会考生以及宝鸡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若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

      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统一选择西安考区。全省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的考生统一选择陕西师范大学考区3。

      别忘了4月19日8∶00至24日12∶00缴费

      4月19日至23日18∶00,完成网上报名且考区选择我市的考生还须到宝鸡教育中心(金台区大庆路29号)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届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宝鸡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二)户籍在宝鸡市的已毕业考生: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与本人页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户籍不在宝鸡市,但人事档案关系在宝鸡市的已毕业考生: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人事档案托管证明》;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和《学籍证明》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须加盖有关单位印章。

      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提醒:4月19日8∶00至24日12∶00,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费240元/人•次。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14日至20日,面试时间为5月19日至20日,考生按照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华商记者 张超通讯员 苏祎林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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