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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3岁的孩子被人开车抢走” 金台一女子报假警被处罚

    时间:2019-01-19 20:23:27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杨宁

      近日,宝鸡一女子报案称自己3岁的孩子被人从小区开车抢走,民警迅速出动破案,但“嫌疑人”到案后却一头雾水,表示自己没有开车去过涉事小区,而且报案的女子也没有孩子。原来,报案女子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报了假案,目前该女子被依法行政拘留并罚款。

      据了解,1月4日晚上10点多,宝鸡市金台区女子张某拔打110报警称:因为债务债权纠纷,自己3岁的孩子在宝鸡市宝平路一小区被何某抢走,何某开宝马车上了高速,自己追不上。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宝平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将警情上报分局带班领导,同时协调刑侦大队、指挥中心进行研判和追踪。在此期间,办案民警多次通过110指挥中心联系报警人张某,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但张某情绪激动,以种种理由拒绝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并多次质问公安机关解决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

      经办案民警多方努力,1月5日0时50分许,宝马车主何某及同乘人员来到派出所说明情况。何某称自己和张某爱人的朋友间有经济纠纷,自己4日晚上没有去过宝平路,而且张某2018年10月结婚,目前并无孩子。随后,办案民警多次电话联系张某,但其电话均处于关机或无人接听状态。后经民警调查证实,张某为达个人目的,谎报重大案情。民警将张某依法传唤到案后,张某对自己虚报案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金台公安分局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警方提醒:谎报警情,会造成警力资源浪费,属于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受到治安行政处罚,请勿将法律当儿戏。华商报记者杨宁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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