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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 社会服务所取收入结余50%以上可用于教师劳动报酬

    时间:2022-04-22 10:17:40  来源:齐鲁网  作者: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1日讯  4月21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山东是职业教育大省,有各类职业院校517所,是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共建的全国第一个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据统计,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新增劳动力70%是职业院校培养培训的,为稳定和扩大就业、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作出了重要贡献。

    “十三五”期间,职业院校承担和开展了大量培训,既有政府的补贴性培训,也有学校自主开展的社会服务性培训。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王志刚介绍称,“十四五”期间,将指导和推动职业院校继续深入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为建设高素质劳动者大军、助力高质量发展和更充分就业贡献力量。

    推动和引导各职业院校强化责任意识和市场意识,把职业培训作为重要工程,积极承担更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任务。要坚持需求导向、分类施策,紧贴区域、行业企业和个人发展的实际需求,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农民、去产能分流职工、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企业职工等,更加精准地进行高质量培训。

    推动各职业院校不断提升培训能力,特别是结合“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会同行业企业进一步开发建设培训项目和培训资源,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实效性;针对疫情零星散发的情况,突出“短平快”等特点,探索实施“互联网+培训”模式,通过智慧课堂、移动APP(应用程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碎片化、灵活性、实时性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

    加强考核激励,继续把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情况作为职业院校及专业办学水平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和职业教育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积极推动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政策,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指导学校搞活内部分配,将培训服务课时量和培训成效等作为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

    闪电新闻记者 王峣 刘晨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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