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山东新闻 > 青岛中小学办学行为有了“负面清单” 考核升学率在列
  • 青岛中小学办学行为有了“负面清单” 考核升学率在列

    时间:2020-12-02 12:48:25  来源:信网  作者:

    原标题:青岛中小学办学行为有了“负面清单” “有偿补课、考核升学率”在列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雅琴

    将“学校对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习活动,以及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牟取私利等监管不严,造成较大恶劣影响”,“学校违背有关规定,增加学生学业负担”,“学校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或者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等纳入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印发《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和《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学校设置行为底线。

    这是继“学校权限下放清单”“学校管理正面清单”后,青岛在推动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建设上的一项新的制度突破。其中涉及教师有偿补课、随意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学校乱收费等现象及处理办法。至此,“三张清单”管理基本成型,基本形成青岛特色的现代学校治理模式。

    看点

    “三张清单”管理基本成型

    近年来,青岛市围绕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特色发展,先后制订落实“学校权限下放清单”和“学校管理正面清单”。

    早在2014年,青岛市教育局就将副校长聘任、教师选聘、招生等4方面14项管理权限下放给学校,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如市内四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逐年增多,2020年已增至20所,招生计划达2291人,局属学校对货物服务类50万元以下项目、工程类60万元以下项目具有自主确定权;2016年,组织学校对下放的自主管理权限、重大决策事项和涉及师生利益的事项共计30余项,逐项梳理依据、工作流程、办理机构等,建立“一事一单一制度”,推动学校权限依法、民主、规范运行。

    在个别区市和学校试点的基础上,青岛市教育局今年在全市中小学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为学校设置行为底线,为学校自主办学划定清晰的范围,有助于学校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循规律、讲规矩、守规则,依法、依规自主办学。同时,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负面清单管理也相应地明确了学校行为自由的领域,可以有效激活学校的潜在活力。至此,“三张清单”管理基本成型,基本形成青岛特色的现代学校治理模式。

    不得以面试评测选拔学生

    记者注意到,此次负面清单的编制充分考虑到学校管理的实际,在将各类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中以学校为行为主体的禁止性规定梳理列入负面清单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过程中,易发多发违规操作或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事项,同步梳理了其他法律、法规中的部分禁止性规定。共有42项行为列入《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负面清单》,30项行为列入《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

    在行政管理方面,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教师有偿补课、随意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学校乱收费等现象,将“学校对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习活动,以及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牟取私利等监管不严,造成较大恶劣影响”,“学校违背有关规定,增加学生学业负担”,“学校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或者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等纳入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

    同时强调,严禁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不得划分重点班非重点班

    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负面清单中特别强调,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根据规定标准招收学生,编制班级,不得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制定的课程计划,保证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开设,不得随意调整课程或者增加、减少课时;不得挤占体育、艺术、实验、综合实践活动课时。

    若出现“学校擅自统计、公布或者宣传升学人数、升学率、考试成绩优异者等信息,或者将学生考试成绩或者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教师、学生、班级主要标准”的现象,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调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行政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

    此外,负面清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教师、学生订购或者统一组织征订教学辅导材料及报刊;不得组织学生订购未列入地方课程和专题教育课的有关书刊资料。中小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小学不得超过六小时,中学不得超过八小时,布置的课后作业不得超出本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限定的作业量,保证学生有充足的体育活动和休息睡眠时间。课余、晚上和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不得向学生推销谋取利益

    在安全管理方面,负面清单要求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在财务及资产管理方面,要求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同时,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让、转让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或者改变其用途。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出租、出借闲置的校舍场地。

    “负面清单的出台,让全市中小学清楚哪些事情不能做,底线和红线在哪里,为全市中小学下一步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负面清单对构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推动中小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要把负面清单作为学校办学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保证学校办学行为在依法、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同时,负面清单的贯彻落实情况将纳入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和督导范围。学校若出现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在当年绩效考核或督导评估中给予减分处理;清单内容同步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阳光校园等学校综合性评估负面清单事项,按评估要求予以处置。通过强化督导考核,确保负面清单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