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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威发布|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新提升!《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10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20-09-17 21:04:08  来源:齐鲁网  作者: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7日讯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的6月1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的有了新提升。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新修订的《条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加强了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民族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条例》总则明确规定:民族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是突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的创新观点,也是当前我国民族工作的主线。《条例》通过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等内容,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府责任予以明确。

    三是明确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事项。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生活习俗等理由拒绝录用、聘用少数民族劳动者,以及禁止使用对少数民族带有侮辱性质的称谓、地名等保障事项,《条例》都做出了更为具体和详细的规定。

    四是体现了对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别化扶持。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发展差别化扶持政策,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发展特色产业,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及特色村寨,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态环境和居住条件,通过产业开发、就业创业、困难救助等方式,对低收入少数民族家庭给予帮助和扶持,这些内容都充分体现了这一基本原则。

    下一步,将通过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知识竞赛和督导检查等形式,扎实做好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

    闪电新闻记者 柴慧娟 高亚南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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