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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菏泽中院行政审前和解成效初显 纠纷多元化解再谱新篇

    时间:2020-07-04 18:35:29  来源: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菏泽11月29日讯通讯员吴慧星 王蕾 记者 张媛媛)“法院和政府都这么关心咱们老百姓的利益,像建高铁这种惠及全市人民的大事,我们肯定大力支持和配合……”郓城县唐庙镇周庙村村民周某在和解书上签字后,接过被告当场给付的赔偿款,格外高兴。近日,郓城县行政争议和解中心成功和解了一批因建设鲁南高铁制梁场临时用地而引发的21户村民集体提起的行政争议。该批案件未经开庭即得到圆满解决,有效缓解了当地社会矛盾,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土地一朝被占村民愤而群体诉讼

    鲁南高铁菏泽至曲阜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因施工需要,选址在郓城县唐庙镇周庙村建设郓城制梁厂,总用地面积150余亩。被告郓城县唐庙镇人民政府在涉案土地未取得临时用地许可证、未对村民补偿到位的情况下,将原告周某、姜某等21户村民所承包的100余亩土地上的附着物强行清除,用于建设郓城制梁厂。原告周某、姜某等21户村民向郓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郓城县唐庙镇人民政府强占原告承包土地的行政行为违法,要求被告将强占的土地恢复原状、返还原告。

    案件难点重重多方联动迎难而上

    铁路建设作为惠民工程本应得到群众支持,但却阻力重重。从双方的举证情况来看,被告镇政府在涉案地块未取得临时用地审批、未依法补偿的情况下,对涉案土地上附着物强制清除并占用土地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面临败诉风险。高铁建设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完成,如果拆除恢复原状,将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重大不可挽回的损失。如果以裁判的方式判决政府败诉,既影响政府公信力、不利于惠民工程的开展,又无法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能根本上解决群众实际诉求,还很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在对案件风险充分分析研判下,承办法官经充分释明征得当事人同意,将该批案件委派到和解中心。和解中心接到委派的案件,立即指派三名和解员与法院有效衔接,熟悉案情,拟定方案,组织和解,和解员耐心协调,审判员同步跟进,围绕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目标多元联动高效推进和解工作。

    顾大局保民生高效实质化解纷争

    和解员与审判员多次与政府法制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会商协调,综合分析利弊,达成“既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要保障高铁建设需要”的基本和解思路。分管领导和庭室负责人全力争取县政府支持,与国土资源部门、法制机构充分沟通,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通知》的规定,及时确定了临时用地补偿及临时用地管理的办法;承办法官组织原告推选出诉讼代表人,多次与诉讼代表人释法析理、解疑答惑,让群众了解其最关心的补偿标准和制定依据、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及用地期满后的复垦方案;和解机构积极与镇政府、高铁建设指挥部进行对接,共同引导建设单位依法使用临时用地,并指导镇政府做好损失的调查登记工作,耐心与原告诉讼代表人沟通交流,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原告顾虑,有效促成和解。

    经多方努力,反复沟通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以下和解方案,被告依和解协议即时履行了相应义务,原告表示支持配合鲁南高铁的建设工作并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依法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圆满解决。

    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是菏泽法院在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一项重大举措。2018年8月30日,山东省首家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郓城县成立。成立后,和解中心立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出一套“立案后、审判前、由法院指导、政府行政部门参与,开展行政诉讼审前和解工作”的新模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应用。

    2019年6月27日,全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挂牌成立,标志着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在全市全覆盖。截至目前,高铁建设行政强制案、发放征迁临时安置费案、工伤行政确认案、城市排污设施占地赔偿案、滴滴顺风车交通行政处罚案、房屋行政强制拆除案等不同案由的近百件案件,在菏泽两级法院实现了行政争议审前实质性化解,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了行政工作效率,起到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正智表示,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要求,注重程序衔接,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各项工作,为推动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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