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山东新闻 > 不减免租金就解除合同 美丽屋做法引业主不满
  • 不减免租金就解除合同 美丽屋做法引业主不满

    时间:2020-02-25 17:45:44  来源:信网  作者:

    信网2月25日讯 “美丽屋给的租金我要用来还房贷,一下子要求我减免一个月的租金,没有事先协商也没有书面说明,这让我怎么能同意?”孙先生是美丽屋的业主,把房子托管给美丽屋也有两年多的时间了。最近一段时间,孙先生和多位美丽屋的业主都接到了通知,被要求减免房租,以帮助公司应对经营风险,否则就面临租金延期支付甚至解除合同。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就此事致电美丽屋,但截至发稿没有得到答复。信网也发现,诸如此类的情况在全国多地出现,美丽屋以疫情为理由要求减免租金的做法也已经引发许多业主不满。

    想要继续合同就必须免除一个月租金

    孙先生在市北区有一套闲置的住房,两年半前他与美丽屋签订了托管租赁合同,由美丽屋代为出租房屋,并按季度向他支付房租。“下一次付房租的时间是3月17日,结果前两天美丽屋的业务员给我打电话,说要我同意免除一个月的房租,否则就要自动解除合同。”业务员的一席话让孙先生有点懵:“明明是美丽屋提出了合同以外的要求,怎么到最后成了业主承担责任?”

    孙先生说,按照业务员的说法,只有业主同意减免房租才会在下个月如期打钱,只是把按季度支付的三个月的租金减少成二个月的租金,这对于孙先生来说就直接减少了4000多元的收入。“业务员说如果不同意减免房租,那么支付租金的时间就要往后延,而按照合同约定,超期半个月不支付租金就属于单方面违约,合同就自动解除了。”

    孙先生告诉信网,业务员只是在电话里口头告知了减免租金的情况,没有提供任何正式的书面材料,而且态度非常坚决,不像是跟业主商量,反而是像下了一份通知一样,这让他感觉很不舒服。“如果真的是因为疫情的原因,我们愿意提供帮助,但前提是要征得业主同意,而且需要出具一份正式的书面通知,把减免租金的时间条款都写清楚。”孙先生认为口头上的通知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不把约定落到纸面上就能难保护业主的权益。

    租客又被要求限期腾房

    信网了解到,在青岛不止有一位像孙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美丽屋业主,大家不约而同反映的都是美丽屋单方面通知减免租金的情况,只不过有的业主的通知是减免一个月,而也有的业主被通知减免两个月租金。

    除了业主接到了美丽屋的通知,美丽屋的租户也接到了通知,内容不是免除房租,而是要他限期搬家。“美丽屋给我们发通知,说是周边的居民投诉怕肺炎传染,政府就要求房东收回房子,让我们重新在网上选择房源,而且两天之后房东就要上门换锁。”可在跟房东联系后,这位租户才知道压根不是政府要求收回房子,而是业主与美丽屋之间有了矛盾才要收回房子的。租户说,这种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美丽屋是要退换剩余租金的,但现在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只可以换房,不能退款,“我现在还没有回青岛,怎么选房换房?”

    ( 来源:受访者)

    接二连三被业主和租户投诉,美丽屋到底是怎么了?减免房租是确有其事还是业主误会了呢?随后,信网拨打了美丽屋的客服电话,但工作人员表示只能先记录核实,截至发稿信网尚未收到任何答复。

    前提是先协商同意

    信网在搜索“美丽屋”时发现全国多地都出现了孙先生反映的要求业主减免房租的情况。在美丽屋发给部分业主的通知上,美丽屋方面表示“本次疫情让美丽屋面临巨大经营风险,如小区封闭、租户退租及免租需求、供需变化致使客户量骤减、员工不能上班公司不能营业等等。”

    来源:当事人供图

    疫情当前,各行各业或许都面临经营上的临时困难,但疫情能否成为美丽屋临时调整合同条款甚至直接要求业主减免租金的理由,这一问题还有待考量。信网也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美丽屋方面所说的经营困难是否属于影响经营的不可抗力因素还需要根据证据来判断,“从青岛的情况看,政府是允许长期租住的租客进入小区的,不存在禁止租户回家的情况。”

    同时,律师认为,针对特殊情况商户与业主确实可以协商制定合同的补充条款,对租金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问题进行重新约定,但前提是要征得业主的同意,“所以业主先协商以及出具书面条款的要求是合理的。” 信网首席记者 于晓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