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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司机乙醇含量超标欲驶入隧道 被查后直喊冤

    时间:2019-07-10 19:18:43  来源:信网  作者:

    信网7月10日讯 进入夏季,夜间朋友聚会活动增多,席间许多人喜欢饮几杯啤酒解暑,近期青岛市南交警大队在执勤过程中,不少驾驶员在早间被检测出体内存有酒精含量被处罚,而不少驾驶员却觉得很冤枉,明明昨晚饮酒之后休息的很好,早上起来也感觉很精神,怎么会被测出体内含有酒精呢?

    7月9日凌晨,市南交警大队为了保证胶州湾隧道内的行车安全,组织民警在胶州湾隧道黄岛端收费广场设点查车时,5点18分左右一辆号牌为鲁B18V**号白色跑车驶入交警卡口,驾车的是一名年纪较轻的女性。胶州湾隧道中队交警在与其交谈过程中,闻到车内飘有酒味,警觉的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通过酒精呼吸检测仪检测后,显示鲁B18V**号白色跑车驾驶员陆某某体内乙醇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在查处现场,驾驶员杜某某表现的非常轻松,反而和女同伴在嬉笑打闹。据了解,驾驶员杜某某昨晚是与朋友在香港中路聚会,喝了几杯酒,因为聚会时间较长,并且感觉自己意识比较清醒,而且要驾车驶入青岛西海岸新区,路途比较远,就没有叫代驾司机,因此和同伴商量自己驾车回家。

    根据法律规定,鲁B18V**号白色跑车驾驶员杜某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进入夏季之后,为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南交警加大了夜间、日间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许多市民晚上喝酒较多或是聚会结束的时间比较晚,虽然回家之后睡眠质量自我感觉比较好,但是由于人体体内对酒精的分解程度不同,导致有些人对前一晚的酒精分解能力较弱,虽然第二天感觉自己意识比较清醒,但是其实体内仍然存有酒精未被分解,所以经过专业仪器检测后,显示体内仍存有酒精含量,仍不具备驾车资格,存在较大危险性。

    7月6日早,胶州湾隧道中队交警在胶州湾隧道黄岛端收费广场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一辆鲁B2C0**号黑色机动车在驶入收费站时,被执勤交警发现车内存在浓烈的酒精气味,要求接受检查。驾驶员纪某某承认昨晚与朋友在市区聚会,玩到凌晨并且期间推脱不了朋友的劝酒,不得已喝了几杯。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纪某某接受酒精检测时,纪某某多次不配合交警的执法工作,以各种理由敷衍接受酒精呼吸检测仪的检测,最后在交警的再三要求下,才勉强接受了检测。经过酒精呼吸检测仪检测后得知,鲁B2C0**号黑色机动车驾驶员纪某某体内乙醇含量为9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员纪某某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市南交警提醒驾驶员:如果第二天要开车,前一天应该避免大量饮酒,并且预留充分的酒精代谢时间。如果前一天聚会时间较长,导致休息时间不足,第二天应尽量不要驾车,因为酒精让人体会产生疲劳感,无法保证开车时的正常状态。信网记者 岳祥 通讯员 白亮 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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