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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10高校组建“长青联盟”,学生所修学分可相互承认

    时间:2018-12-08 17:59:03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

    7日上午,山东省高等学校“长青联盟”成立大会在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一号报告厅举行。

    联盟成员单位包括山东师范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山东管理学院、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0所高校。

    山东省高等学校“长青联盟”,简称为“长青联盟”。是以增进高校之间互动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创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目的,由驻长清大学城高校自愿成立的、非独立法人、非盈利性合作发展共同体。

    联盟旨在充分发挥和利用联盟成员优质办学资源,创新合作机制与模式,推动建立全方位、可持续互利合作关系、共同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强化协同创新,促进优势互补,形成发展合力,达成整体共赢,共同构建一流的高等教育集群。联盟接受山东省教育厅的业务指导。

    联盟成立后将搭建教学科研资源信息开放平台,围绕课程、师资、图书资料、实验实训平台、科研创新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国际教育等教学科研资源的共享,实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大型设备、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实质性深度合作,突出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联盟高校办学水平。

    建立充分信任的契约模式,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模式,共同分担建设、运营成本,建立完善且富有活力的共享机制。

    推进教育资源信息化建设,共建开放的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保证资源共享的规范有序,实现更加便捷、高效、专业的合作共享。

    在人才培养方面,定期开展教学工作研讨。分享、借鉴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经验,推动优质教学资原共建与共享。

    开放学习平台及资源,相互提供自建优质在线开放课程、特色校本通识教育课程、优势学科专业核心课程,通过网络课程共享平台和到开课学校听课两种形式实现课程资源共享。

    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交流活动。依托各自优势特色专业,实现联盟高校之间相同、相近专业或跨学科专业的联合培养。

    学生在联盟高校通过修读课程、参加创新实践活动等取得的学分,经本校审核承认,可以替代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学分。

    在师资队伍方面,建立师资定期交流机制,互相提供教师交流培训资源,共同建设教学科研团队。实现教师互聘互派,解决教师数量不足问题。

    科技创新上,推进跨界融合发展,鼓励共同开展学科建设和组建科学研究机构;共建学术信息发布平台,联合举办学术会议、出版学术丛书。

    并且,联盟内实现图书馆纸质图书的通借和电子学术资源的共享,联盟成员师生享受本校师生等同等待遇。

    平台设备逐步实现专业实验室、科研实验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好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实习实训基地等教学科研资源的开放共享。共同推进大型仪器设备物联共享,形成互为适应的大型设备管理和服务新机制,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投资效益。

    联盟内探索开展学生交流互换,交换学生可以在联盟成员学校进行一学期或多学期的相同专业学习,或辅修其他专业,学校互认交换生在他校学习和交流期间取得的课程成绩与学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郭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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