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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环保建违法案件数据库,7月1日起每季度抽查案件

    时间:2018-05-19 15:16:42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

    5月18日,山东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报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关于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随机抽查办法(试行)》以及《山东省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山东将建立查处且已整改完毕的环境污染问题数据库,每季度随机抽取案件,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关于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随机抽查办法(试行)》主要针对省环保厅交由下级环保部门查处且已整改完毕的环境污染问题,来源主要包括信访、督察举报、重大舆情反映、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超标查处案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查处案件、纳入环境安全应急管理范围案件以及其他需要进行抽查的案件。上述案件统一纳入省环保厅随机抽查数据库,内容实时动态更新。

    每季度省环保厅从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案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调查组,采取暗查或者独立调查的形式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检查结束后,向相关市级环保部门下达随机抽查工作意见书,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定期在全省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交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处理或者由省环保厅直接查处;对发现的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瞒报谎报整改落实情况、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等情形,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全省环保系统评先树优考核体系,作为市级环保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山东省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则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关于抽查频次和比例的要求,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行政区域内排污单位执行排污许可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将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相关内容,录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公布监管执法信息、无排污许可证和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的排污单位名单。各级环保部门对现场检查和督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及时将排污单位环境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录入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环保部门督查结果,纳入全省环保系统评先树优体系,作为各地环保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玉岩 实习生 黄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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