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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度社会化推荐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事迹——张丽

    时间:2018-01-23 17:10:47  来源:齐鲁网  作者:

    张丽,1970年10月,汉族,大学,中共党员,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二十年来,张丽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审查,反复核实证据,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使所承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理的一千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为了更好的适应审判工作需要,张丽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培训,通过考试取得了心理咨询师资格。在审判中,她注重用学到的知识辅导有心理阴影的被告人,与心理咨询师一起对多起案件被告人进行了心理辅导,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情于法,以情感人,竭尽全力把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引导到正确人生、健康成长的路上来。先后被评为“市三八红旗手”、“社会治安人民满意先进个人”,多次荣立全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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