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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培训学校无营业执照先开业 学员欲退费遭拒绝

    时间:2017-11-22 20:30:29  来源:  作者:

    信网11月22日讯 近日,市民高女士在李沧区青岛芊魅影舞蹈培训学校报名参加肚皮舞和瑜珈班,支付了60%的课程费用共计1180元。在上了两节课之后,因为与经理发生口角,欲退款遭到拒绝。信网致电青岛芊魅影舞蹈培训学校,刘经理表示,高女士不符合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可以办理退款,只可以在交齐余款800元后继续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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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女士告诉信网,这家舞蹈培训学校位于李沧区的一个居民小区中,自己在连续体验了两节课之后便报名参加了肚皮舞和瑜珈课程。“两门课程一年的学费一共是1980元,因为我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所以就和经理商量好先付60%,剩余的800元在两个月内补齐。”

    11月11日,高女士去上课的时候被经理告知瑜珈老师生病,停一次课。11月12日,高女士再次去上课的时候又被告知礼拜天休息不上课。连续两次遭遇闭门羹,高女士随即表示想退款不学了,却遭到拒绝,

    “没有交齐费用不能上课,一周上两三次还可以,天天来上就不好了,万一她上完这两个月走了,钱也不补了怎么办?”舞蹈学校的刘经理说,按照规定像高女士这样没交齐学费的会员是不能上课的,而且学校对于退款的问题也有明确规定 “一是老师没有资格,二是学校老师顶撞会员,三是会员长达一年每次都不来上课,但高女士一条都不符合,所以不能退款。”刘经理表示,高女士只要交齐了学费可以继续上课,但退款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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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网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到该培训学校的注册是在2017年11月13日完成登记注册,而刘经理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就擅自开业收费授课。

    信网咨询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了解到,只要是在营的任何规模的单位,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开业收费是不允许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对刘经理进行警告。民办舞蹈类的培训的相关手续是到李沧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办理。对于不退费的问题,工作人员建议高女士向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之后,由工作人员向双方了解情况之后,具体再进行调解。

    信网从李沧区教育体育局得知,民办舞蹈类的培训机构都要到教育体育局办理相关手续,而青岛芊魅影舞蹈培训学校并未办理相关手续,工作人员称会立即给该培训学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到相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责令其关门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

    信网全媒体记者 潘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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