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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市公安局向社会征集农村地区、建筑工程、集贸市场和其他方面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时间:2019-05-26 09:31:53  来源:  作者: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朵海平 报道)为了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工程、集贸市场、农村地区等其他方面黑恶势力犯罪滋生和蔓延,铲除滋生黑恶犯罪土壤。5月22日,西宁市公安局向社会征集农村地区、建筑工程、集贸市场和其他方面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农村地区

    1.煽动群众闹事,借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各类事故等其他纠纷,煽动、组织聚众闹事;

    2.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以大欺小,霸占他人山林、农田、草场,故意挑起事端的“村霸”;

    3.采用贿赂、暴力、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4.拉拢腐蚀、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

    5.假借宗教信仰煽动民族矛盾的黑恶势力。

    建筑工程

    1.阻碍合法建筑材料进场和渣土清运的黑恶势力;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工程项目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建筑原材料、强租机械设备,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4.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雇佣黑恶势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竟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暴力拆迁等犯罪团伙;

    5.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和权力强揽工程项目,指定购买建筑材料、设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

    集贸市场

    1.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建材市场等其他市场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2.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扰乱市场正常秩序,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肉霸”等黑恶势力;

    3.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建材市场等其他市场内以暴力方式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

    举报联系单位:西宁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公室;举报电话:110、0971-6281020、0971-8013523;信件举报: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58号刑警支队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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