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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机“扫一扫” 税款就到了 我省试行微信、支付宝缴税

    时间:2018-11-13 18:12:09  来源:  作者: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崔永焘报道)微信、支付宝缴税测试运行一周,我省税务部门成功入库税收101983.2元,初步实现一般征收、预缴税款、代开发票缴税、缴纳罚款等业务缴款功能。省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再一步优化微信、支付宝缴税平台,尽快让全省纳税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缴税,进一步为纳税人提供便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为适应纳税人缴税方式多元化、移动化、现代化的需求,青海省税务局认真研究全省纳税申报缴税实际情况,与工行省分行就开发多元化缴税平台工作进行了多次对接,确定尽快实现纳税人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缴税的工作目标。省税务局认真梳理财税库银业务流程,在银联在线支付和银联二维码缴税平台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工行与税务端通过专线接入方式实现POS机缴税情况,经过与省工行多部门多次沟通,最终决定采用专网传输数据,调用工商银行聚合支付接口,工商银行实时垫付税款、税款通过财税库银实时入库,实现纳税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缴税的技术方案。

      10月20日,青海省税务局与省工行联合完成了微信、支付宝缴税平台的开发部署工作。10月22日,西宁东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厅与西宁城西区税务大厅进行了业务功能测试及功能试点。截至10月29日,共有74户纳税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方式缴款100笔,入库税收101983.2元,最大单笔金额35438.11元,初步实现了一般征收、预缴税款、代开发票缴税、缴纳罚款等业务的缴款功能。该平台具有税款安全、数据安全、税款及时入库、符合国税总局和央行财税库银技术规范的特点。

      下一步,省税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试运行平台进一步优化,并尽快在全省范围上线,让更多纳税人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扫一扫就可轻松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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