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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半年宁夏共查处涉药违法案件133起1

    时间:2019-08-08 18:02:10  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琴)8月8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自治区药监局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精神和2019年上半年以来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疫苗管理法》明确提出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对疫苗的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全过程都提出了特别的制度和规定。同时对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等违法行为设置了远比一般药品高的处罚,明确处罚到人,对违法者给予严厉的资格罚、财产罚和自由罚。同时,《疫苗管理法》兼顾安全、发展和创新作出一系列的新规来鼓励疫苗的创新和发展。当前,包括我区在内的全国药监系统正在积极开展《疫苗管理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为12月1日正式实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上半年,自治区药监局部署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有49名执业药师主动申请注销;完成了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违法宣称清查工作,依法对3家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组织开展了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和“靓发行动”。联合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上半年全区共查处涉药违法案件133起,并组织对365条投诉举报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了一一甄别。根据国家药监局的工作部署,确定国抽药品350批次、医疗器械20批次、化妆品500批次,上半年药械抽样任务均已如期完成,化妆品抽样完成91%。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暂行规定》,依法划定区局事权32项,市局事权27项,县局事权22项,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本级和市、县两级的监管事权。结合改革后自治区药监局职能定位,初步确定了包含180项内容的权力清单和148项内容的责任清单,为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提供了明确依据。制定了《宁夏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上半年自治区药监局组织检查直管企业52家,占区局直管企业总数的20.6%,发现并监督整改各类问题361个,增强了发现问题、化解风险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同时注册开通了“药安早知道”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政务号,有效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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