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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月宁夏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3%

    时间:2018-11-04 21:06:25  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小梅)11月2日,记者从相关会议上了解到,1-9月份,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宁夏地级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6.3%,同比提高6.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5%;PM10平均浓度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平均浓度同比均明显下降。

    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1-9月全区五地市及宁东基地优良天数比例为78.3%-96.6%;PM10平均浓度为71-88微克/立方米,下降比例为5.1%-22.1%;PM2.5平均浓度为29-36微克/立方米,下降比例为6.3%-23.9%,全区优良天数除吴忠市同比减少1个百分点外,其他地市均同比增加。

    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1-9月22个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平均值为88.2%;PM10浓度平均值为67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平均值为29微克/立方米。
    22个县(市、区)中优良天数比例在80%以下的有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和大武口区;80%(含)-90%的有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红寺堡区和沙坡头区;其余12个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均达到90%(含)以上。除红寺堡、西吉县、贺兰县、利通区、隆德县、大武口区等6个县(市、区)优良天数同比分别减少2.4、2.3、2.1、1.0、0.7和0.4个百分点外,其他16个县(市、区)均同比增加。

    22个县(市、区)中PM10平均浓度在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以上的有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原州区和沙坡头区,其余12个县(市、区)均达到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在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以上的有兴庆区、大武口区,其余20个县(市、区)均达到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除西吉县PM10同比上升7.4%外,其他县(市、区)PM10、PM2.5浓度均实现下降或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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