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推进全区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海勃湾区教育局联合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18年11月26日至30日对海勃湾地区26所无证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26所无证民办幼儿园中,8所拟颁发办学许可证,11所列为整改范围,7所列为取缔范围。近期,我区将通过报纸、活力海勃湾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告,便于广大市民了解。
通过督查,发现民办幼儿园办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力争创设平安和谐的幼儿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