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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股不成反而被打施暴者难逃制裁

    时间:2018-10-20 21:11:48  来源: 正北方网  作者:

    2018年7月31日上午9时许,家住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的郭某与妻子李某来到某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向该公司的法人高某索要当初入股的两万八千多元钱。郭某万万没想到,自己钱没要到反而被高某伙同公司员工康某某打的头破血流。

    7月31日上午9时45分,随着一声急促的电话铃声,杭锦后旗西城区派出所接到了郭某妻子李某的求助电话,电话中李某哭喊着说:“警察同志,要出人命了,我老公被人打了,血流的止都止不住。”民警问清地址后,迅速赶往了事发现场。

    到达现场后,只见李某的丈夫郭某满身是血,靠墙坐在地上,地面上也到处是血迹,郭某头部还有三处开放性的裂口,在不住的往外冒血。民警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高某送医救治,随后民警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在勘察的过程中,民警发现现场有监控录像,查看后,该监控完整的记录了郭某被打的全过程,民警立即将该影像资料刻录保存。随后迅速将嫌疑人高某、康某某传唤回办案中心进行询问,二人对自己伤害郭某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了解得知,郭某与妻子李某之前也是该公司的员工,2017年3月5日,夫妻二人以每股14286元的价格,在该电子商务公司入了2股共28572元,经过1年的合作,夫妻二人觉得与高某在工作中存在较大分歧,就想退股。之前找了高某几次,一直没有谈拢,2018年7月31日夫妻二人再次来到该公司,正好在楼下碰到了高某。郭某见高某要走,就将高某拦住说:“你等一下,不要走,咱们再说说我们退股的事儿。”高某对郭某说:“你让开,我有事。”郭某还是拦着不让高某走,二人就相互争吵了起来,康某某听到吵架声从外面走了进来,高某对康某某说:“你拦着他,我有事要出去。”康某某就上前将郭某拽住,郭某见高某要往出跑,就想挣脱康某某,康某某抬起拳头就朝郭某头上打了几拳,随后高某走到一楼大厅的吧台前,顺手拿起烟灰缸朝郭某砸了过去,郭某一躲,烟灰缸掉在了地上,高某又跑过去将打碎的烟灰缸捡起来朝郭某的头上猛砸了6、7下,郭某的头部瞬间皮开肉绽,血从头上喷射出来,康某某则是对着郭某一顿拳打脚踢,高某和康某某见郭某被打的血肉模糊,这才停下手。两人回到楼上的宿舍,将身上的血洗干净又换了干净的衣服之后就离开了。见二人不见了踪影郭某的妻子赶忙打电话报了警。

    7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西城区派出所依法将高某、康某某行政拘留。后经相关部门鉴定郭某的伤情已构成轻伤一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依法将高某刑事拘留,10月10日,西城区派出所将案件移送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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