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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自收运餐厨垃圾:最高罚款3000元

    时间:2018-08-11 19:17:57  来源: 正北方网  作者: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郝儒冰白玲)8月10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第21次新闻发布例会了解到,呼和浩特将对餐厨垃圾投放收运进行严格管控,违反规定且逾期未改正的餐饮企业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投放收运餐厨垃圾管理的通告》,决定从8月5日起,对全市餐厨垃圾投放收运进行常态化严格监管,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收运单位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有序、规范投放和收运餐厨垃圾。

    《通告》所称的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倡导全体餐饮服务业主和集体供餐单位,通过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文明用餐、安装餐厨垃圾店内处理设施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餐饮企业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通告》指定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并将餐厨垃圾定时定点提供给签订服务协议的收运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餐厨垃圾。投放餐厨垃圾时,不得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放、混装,严禁混入金属器具、玻璃制品、塑料制品、骨头、餐具等物品。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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