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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动自行车不能再“野”下去了

    时间:2018-01-22 16:23:23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作者:

    呼和浩特市对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停车越线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初见成效 获市民支持

    电动自行车不能再“野”下去了

    近日,市交管支队对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停车越线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经过十多天的整治,已初见成效,而对于此次电动车集中整治,市民更是拍手叫好,纷纷点赞并表示支持。

    多辆电动车被查

    “您好!您的电动车在红灯时越过了停止线,请到岗亭进行学习,请您配合。” 1月17日10时30分左右,在乳品厂十字路口,一辆违规的电动车被执勤的交警拦下了。

    被拦下的是一位送快餐的外卖人员,对于这样的处罚,他有些不认同。“我停下来了啊,又没有闯红灯,越过线退回去就好了,为什么要学习啊?”对此,执勤民警耐心解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1月18日9时许,新城区交管大队辖区博北路口、艺术学院路口、桥南路口、工大路口、新城区政府路口、新华二岗等17个路口同时进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当日10时许,在博北路口,呼和浩特晚报记者看到南侧的非机动车道上一排电动车在等绿灯。或许是因为等待时间较长,机动车道上也没有机动车的缘故,一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外卖小哥环顾了一下左右,见没有其他机动车辆驶来,便加足“马力”硬闯红灯,随后有三四辆电动自行车也紧随其后“冲关”,而此时交通信号灯还有十几秒才转成绿灯。当交警走过来时,外卖小哥首先开口说:“我车上有要送的外卖,来不及了只能这么过来。”即便如此外卖小哥还是被送到岗亭处。呼和浩特晚报记者采访了一位车主,问他为什么闯红灯,他说:“看到没有机动车经过,就闯过去了,骑电动车即使违规也不怕抓拍,反正扣不了分,谁不想早点回家啊。 ”

    多数电动车主心存侥幸

    回民区交管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李佩对呼和浩特晚报记者说:“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许多电动车驾驶人既没有考驾驶证,又对相关的交通安全知识了解不多,自认为是安全的,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公路、酒后驾驶、与机动车抢道行驶、违规载人及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十分普遍,严重影响着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我们每天执勤时经常遇到闯红灯的电动车,按照相关法规,可以对他们进行处罚,但一般情况下,只对车主进行劝告或警示教育。但如果他们不听劝告,强行闯红灯或逆行,肯定也会处罚的。 ”

    1月18日下午,在海东街八一市场十字路口处,一辆电动车为抄近路,准备从道路中间斜着穿过马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私家车相撞,私家车被刮掉一块漆,电动车也受损,幸好没造成人员伤亡,但双方为理赔的事争执不下,经过双方讨价还价,最终电动车主给私家车赔偿200元了事。

    新城区交管大队四中队中队长杨浩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一些企业为谋取最大利益,购买了一些超标电动自行车。这些自行车马力大、拉得多、速度快,但是遇到紧急情况难以控制,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部分快递员、外卖小哥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为了赶时间,经常逆行、闯信号灯、随意变道、走机动车道等,如此一来,不但影响道路通行秩序,也埋下了安全隐患,交通事故频发,常有人员受伤甚至丢失宝贵的生命。”

    事故率居高不下超速是主因

    赛罕区交管大队宣传股股长宫晓东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2017年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就有176起,其中死亡事故3起,涉及美团配送的就有27起,快递7起。

    赛罕区交管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云春雷表示,造成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高,而超速是电动自行车出事率居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根据国家质监局发布《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最高限定在每小时20公里之内。“实际上,电动自行车时速每小时已经超过了40公里。”云春雷说。

    那么,频发事故率该如何降低?在采访中,云春雷对呼和浩特晚报记者说,电动自行车摩托化倾向愈演愈烈,这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当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超过每小时20公里时,危险系数便会成倍上升。而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刹车方式和普通自行车相同,如果电动自行车重量增大、车速加快,惯性也越来越大,势必存在安全隐患。

    市交管支队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有力地整治电动自行车乱象,不仅仅在于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还要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车速、体重和尺寸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使得市场上电动自行车“合标”出售。

    集中整治 市民拍手叫好

    电动车车主白先生说,毕竟,电动自行车长期“野”惯了,如今要“收编”,大家一下都无法适应,但是只要坚持下去不放松,人们就会慢慢习惯,毕竟是人命关天的事。

    在东瓦窑十字路口,市民李先生说:“我给交警点赞,过去,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毫无规矩,四处乱窜。自从要求违法车主学习相关法规后,交通秩序比以前好多了,这些变化离不开交警的努力。”李先生一边说,一边竖起大拇指为交警点赞。

    “我市电动车太多了,出现很多乱象,早该整治了。集中整治是对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负责,我们举双手支持。”多位市民如是说,其中不乏电动车驾驶人。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电动车出现违规行为,车主进行交通安全学习相当人性化,处罚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能让违反交规的人认识到错误,并对交通法规增加了解,守法意识得到提升才是学习的目的。在电动自行车的整治力度上,市民纷纷对交警表示夸赞,交通秩序因此得到有效的改善,还有不少市民希望这一整治行动能够持续进行下去。

    教育加处罚多措并举

    2018年1月18日上午9时,在新城区海拉尔东街与哲里木路交会处,6辆市区配送的电动自行车整齐停放在交警岗亭旁边,而驾驶人均被“安排”在路口四个方向人行横道内进行交通劝导。30分钟后,这些临时交通志愿者深刻剖析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并书写了一份安全出行保证书,并在“拒绝违法行为,从我做起”签名册上签名。

    “不能闯红灯,不能逆向行驶,不能横穿马路,电动自行车请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自行车安全行驶,人人有责。”这是从交警设置在路口的一个视频里传来的声音,内容主要是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行驶的提醒。为了加大电动车整治力度,不断提高电动车驾驶员的守法意识,近来市交管部门不断尝试各类处罚、教育方式方法,探索多种管理手段,不再是“一罚了之”。

    据了解,近来我市交管部门在一些人流较为集中路口设置了一些电动车驾驶员违法教育点,供电动车违法者接受学习教育。在乳品厂路口的电动车驾驶员违法学习点,宣传车上放着视频,违法者们站在宣传车前静静地看着视频学习。赛罕区交管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云春雷说,处罚不是最终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在处罚的过程中,交警会告诉车主哪里违法了,应该怎么样才是守法,而不是市民口中简单的“一罚了之”。违法者可以通过观看视频学习,这个片子囊括了电动车常见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向市民传播正确的交通法律法规,引导车主今后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市交管支队宣传科科长狄永红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一些车主对电动车进行非法改装,经常出现整车超重、超宽、超速等‘摩托车化’的现象。同时,电动车驾驶人在驾车时对自我保护的措施少,不戴安全头盔也是普遍的,这种行车安全系数极低的情况下,很容易引发伤亡交通事故。电动车闯红灯、占道等现象较普遍,不仅有交通安全隐患,也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电动车违章行驶,已然成为亟待整治的交通乱象。下一步全市交警将开展路面严查严管,针对电动自行车开展整治行动,严管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外卖送货公司的源头管理,对违法频次较高、不服从管理的企业将被列入重点单位进行监管。”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对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的,交管部门可以依法对其处以5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拒不配合的可以暂扣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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