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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有这好事?辽宁一家物业给业主分红

    时间:2019-01-19 20:23:36  来源:  作者:

    1月13日,抚顺市顺城区金水岸小区的业主们收到了一张《关于小区公共收益公示及支配征求业主意见函》。

    “意见函”的照片很快在抚顺市民的朋友圈成为热点——从来都是向物业公司交钱,这个小区物业却给业主发钱,真是头一次听说!

    “意外走红”后,至诚物业表示这只是头一年,以后将继续这一做法,让每位小区业主心中都有一本“明白账”。

    对于物业向业主晒账单并分红的做法,有业主表示“觉得自己作为业主的权益受到了尊重,物业工作很好、很透明。”

    拟将70%收益

    给业主分红

    1月18日下午,抚顺市顺城区金水岸小区。业主表示这封“意见函”是13日一早收到的,至诚物业工作人员直接将它贴在了各户的房门上。

    “意见函”先晒了一把2018年小区公共区域部分收益账单:236个地上车位租赁费用42.48万元,电梯使用费3.09万元,电梯半年广告费1万元,从上个物业公司交接收益结余3.52万元……总计50.1万元。

    接下来就收益如何分配向全体业主征求意见:参照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法院对公共收益判例和住建部对公共收益分配指导意见,拟将公共收益的30%用于物业管理服务费,剩下的70%(即35.07万元)归全体业主支配。

    为啥没把全部公共收益都给业主分红?2018年接手该小区的至诚物业进行了说明:前几年维修保养不到位,小区大量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损坏。

    在人工费逐年提高的情况下,现有物业管理费不足以保证全部妥善维修,因此拟将30%公共收益充实到物业管理服务费中,与分红方案一起提交给全体业主来决定。

    怎么分?

    来算一道数学题

    至诚物业对公共收益的分配计算进行了说明:用70%公共收益除以小区建筑面积,得出1.1165元/平方米,即分配系数。各业主用自家的建筑面积乘以分配系数,得出的就是自家的“分红”。

    对于这笔钱以什么形式发放,至诚物业给出了抵减物业费、发放春节红包、开展文体活动和雇“蜘蛛人”清洗外墙玻璃这4个方案,此外还有“其他”项供业主对发放形式发表自己的建议。对于没有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暂时不能享受此次公共收益分配。

    18日下午,辽沈晚报记者在金水岸小区采访多位业主,他们都表示选择了“抵减物业费”,认为这个选项是“最实惠、最简单”的。

    物业:

    以后会继续晒账单

    对于至诚物业的这一做法,小区业主罗先生表示从2013年搬过来这还是第一次,“现在的物业搞得好,原先的物业没这事儿……我家能分红120多块钱,钱不多,但如果物业不说,咱根本不知道,这是物业做事公开。”

    一位82岁的老人表示,自己耳朵背,担心物业工作人员敲门自己听不见,填好“意见函”后送到了物业办公室,“这事儿挺好,物业支出明白。”

    抚顺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王权鹏表示,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此举是要实实在在服务业主,让业主享受应得利益,会保持下去,“向业主晒账单、发红包是做到公平分配、业主满意,让每位业主心中都有一笔‘明白’账。”

    啥是公共收益?

    咋分配?

    小区公共收益是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主要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产生的停车费、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的广告费、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租金等。

    依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经营所得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

    业主大会成立后,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应当经业主大会、相关业主同意。

    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经营所得应当单独分类列账,独立核算,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营所得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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