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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拟召开调整地铁票制票价听证会

    时间:2019-01-12 17:25:51  来源:  作者: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琦报道 1月11日,沈阳市发改委公布了关于沈阳地铁票制票价改革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其中提出拟组织召开“沈阳地铁票制票价改革调整听证会”,这意味着沈阳地铁票制票价或将进行调整。

    1号公告中明确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名额、消费者、旁听人报名条件等内容,但并未对外公布此次票制票价调整的具体方案。

    近期,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组织召开“沈阳地铁票制票价改革调整听证会”。根据公告内容,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1名。其中:消费者1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人员5名;本次听证会还将设立旁听席5个;同时邀请不少于4家新闻媒体参加。

    在参加人的产生方式上,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居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产生3人,此过程和结果由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其余7人由居民社区推荐产生。

    除此之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由市人大和市政协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经营者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参加人分别由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采取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

    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在消费者参加人方面,要求年龄在18至7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沈阳市户籍居民;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身体健康并能保证本人全程参加听证会。

    旁听人要求年龄在18至7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居民,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根据有关规定,旁听人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9:00至2019年1月16日16:00。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及旁听人可按要求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下载路径:沈阳市发改委官网www.sydrc.gov.cn价格听证公告栏目中表格下载),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ywujiaj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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