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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拟增33所五星级幼儿园 沈占10所

    时间:2019-01-12 17:25:51  来源:  作者:

    辽宁拟增33所五星级幼儿园 沈占10所

    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幼儿园玫瑰湾分园等33所幼儿园为“辽宁省五星级幼儿园”。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辽宁省五星级幼儿园名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辽宁省五星级幼儿园复查结果的通知》。

    根据相关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2018年各市申报五星级的35所幼儿园进行了评估定级工作。经专家组评估审议,厅党组会议研究并网上公示无异议,省教育厅决定命名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幼儿园玫瑰湾分园等33所幼儿园为“辽宁省五星级幼儿园”。为巩固评估定级成果,保护优质资源得到充分发展,2019年底对其中的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二校附属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进行复查。

    2015年,我省公布了首批五星级幼儿园292所,其中沈阳占78所;2016年,我省又增加了35所五星级幼儿园,沈阳占5所;2017年,全省公示了第三批54所五星级幼儿园名单,沈阳占24所。去年公示的46所五星级幼儿园中,沈阳占12所。截至目前,全省五星级幼儿园的数量为460所,沈阳将达到129所。

    另外,省专家组对2018年3月晋升为五星级的部分幼儿园进行了复查,经复查: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蓝天幼儿园三好分园等14所幼儿园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完善,又有提升,保留五星级。本溪市明山区蒙丽尔幼儿园、营口市鲅鱼圈区东红海小学幼儿园在原有基础上努力不够,环境和内涵建设提升缓慢,责令整改半年,半年后继续复查,若不合格,取消“辽宁省五星级幼儿园”称号。

    《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将幼儿园由高到低分为五级,实施定级管理。全省各地每年组织一次评估定级。根据规定,幼儿园出现如下问题将不予定级:无稳定的经费来源;不能兑现和保证教职工工资;园址周围有污染源、危险区;噪音超标;园舍建筑不安全;户外场地有危险物;不符合消防标准;安全监控系统视频不清晰、有死角,功能实现不了;厨房应符合国家及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相关要求,无卫生防疫部门相关合格证书;工作人员没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近两年内有责任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不予定级;有“小学化”现象;工作人员和儿童伙食不分设;最近一次卫生保健综合评估不合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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