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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通报9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

    时间:2020-07-04 19:01:35  来源:  作者:

    为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

    近日辽宁省人社厅公布了2020年第二批9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

    1、沈阳瀚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20年4月20日,姜庆忠投诉沈阳瀚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查,沈阳瀚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沈阳市于洪区紫郡城小区改造项目中涉及拖欠23名农民工工资总计32万元。2020年4月22日沈阳市于洪区人社局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沈于)劳保监令字〔2020〕第012号),该单位逾期未执行整改指令。

    处理结果:于洪区人社局于2020年5月12日将该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2、鞍山骏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劳动报酬案

    2020年1月2日,岫岩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鞍山骏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拖欠齐连军、齐奎成等22名民工工资款80.31万元。岫岩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工人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鞍山骏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年至2019年,拖欠齐连军、齐奎成等22名民工工资款80.31万元。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鞍山骏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是王丽霞,而实际经营者是孙鹏,王丽霞与孙鹏系母子关系,公司管理及工人工资发放都是孙鹏在操控。查清事实后,劳动监察部门于2019年1月19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处理结果:2020年3月26日,岫岩县人社局以王丽霞、孙鹏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岫岩县公安局,依法追究王丽霞、孙鹏刑事责任。现该案正在公安机关侦办中。

    3、沈阳天北鸿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7年4月17日,冯某某、陈某某、张某某等农民工代表投诉沈阳天北鸿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查,沈阳天北鸿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抚顺市“锦山庄园”项目中拖欠169名农民工工资总计494.13万元。2019年9月6日抚顺市顺城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顺城区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和《顺城区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理结果:该单位逾期未履行《处理决定书》和《处罚决定书》。近期,顺城区人社局将申请顺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蛤蟆塘镇建筑工程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2019年12月23日,凤城市人社局劳动监察中心接到王晓刚等90人投诉蛤蟆塘镇建筑工程公司拖欠工资130.15万元。经查实,该单位承包的丹东众之行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维修车间项目工程项目拖欠王晓刚等90人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的工资74.36万元。

    处理结果:2020年1月15日,凤城市人社局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三日内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74.36万元。该单位至今仍未支付拖欠工资。

    5、汇鑫精铸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2019年12月3日,凤城市人社局劳动监察中心到汇鑫精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拖欠787名劳动者2019年8月至10月工资共计793.33万元。

    处理结果:2020年1月10日,凤城市人社局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三日内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793.33万元。因该单位逾期不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0年1月16日,凤城市人社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凤城市公安局。在凤城市公安局督促下该单位支付了拖欠涉案劳动者工资222.06万元,其余拖欠工资至今未付,现该案正在公安机关侦办中。

    6、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2020年1月10日,锦州市人社局受理80名劳动者投诉四川省华蓥市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核查,四川省华蓥市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2018年至2019年在锦州地区辽宁两锦大洋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送变电工程工地施工时,拖欠80名劳动者工资267.97万元。

    处理结果:2020年1月21日,锦州市人社局对四川省华蓥市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单位在整改期限内支付拖欠工资,该单位未完全履行,仍有140.97万元农民工工资未支付。对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及未按整改指令书的要求改正违法行为的事实,锦州市人社局在2020年6月16日作出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6月24日,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7、营口经济及开发区立超塑料厂拖欠劳动报酬案

    2020年1月17日,高某某、王某某等24人投诉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立超塑料厂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经查,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立超塑料厂拖欠24名工人工资共计27.04万元。营口市鲅鱼区人社局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营鲅人社监令字〔2020〕第0006号)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营鲅人社监理决字〔2020〕第0001号)。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处理结果:该单位逾期未履行整改指令及处理决定,2020年6月29日,营口市鲅鱼区人社局将该企业和法人代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8、铁岭大船茂商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铁岭大船茂商业有限公司拖欠62人工资16.16万元,经铁岭县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情况属实。

    处理结果:2020年3月16日,铁岭县劳动监察部门向铁岭大船茂商业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单位相关负责人接受调查询问。3月27日,该单位授权委托人纪成到铁岭县劳动监察部门接受调查询问,经调查该单位欠薪情况属实,并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该单位7日内支付被拖欠工人工资,该单位拒不支付拖欠的工资超过规定期限,此案移送铁岭新城公安分局,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9、宏能天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9年8月9日至16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社局接到王恩辉等人投诉 “虹京国际二期”项目拖欠135名劳动者工资273.7万元。同年8月19日连山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宏能天木建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于8月23日前支付135人工资273.7万元。该单位未能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支付所欠工人工资。

    处理结果:2019年8月28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社局以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连山区公安分局侦办。2019年底前,连山区人民政府协调建设单位垫付部分资金,并启用当地人民政府农民工工资政府应急周转金对该工程所拖欠的工资进行了全额垫付。后续问题正在依照司法程序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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