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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构集团内部股份高额分红?女子冒充总裁诈骗被判三年

    时间:2019-09-18 18:28:52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薛柏武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胡星星 记者薛柏武报道:女子无能力偿还个人债务,冒充集团公司总裁以购买内部股份名义骗取被害人邓某10.6万元。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据介绍,2017年3月底,被告人陈某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谎称自己是某建设集团总裁,虚构该集团即将上市,出资购买内部股每月均可获得高额分红。同年,3月30日,陈某以购买内部股的名义,骗取被害人南昌市民邓某人民币20万元,并向邓某出具了落款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的《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金认购书》。随后,陈某将所骗得的款项用于归还个人债务。

    但很快邓某就发现自己被骗了,便多次要求被陈某归还其20万元,在发现陈某无力归还后,邓某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4月1日,陈某在福建省武夷山市某餐馆被抓获归案。2018年4月3日,被告人陈某前夫刘某帮其归还邓某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邓某谅解。

    南昌东湖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考虑到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在案发后其亲友退赔了被害人邓某全部损失,并取得了邓某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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