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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约彩礼起纷争 法官来当“和事佬”

    时间:2019-05-26 09:33:39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毛梦霞 徐明

    ◎文/毛梦霞 新法制报记者徐明

    “拿到这9万元,我终于可以放下心来松口气了,其他的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也不想再提了。”5月13日,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邱振华成功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申请人黄金某看着桌上的一叠现金,内心五味杂陈。

    女方拒婚 男方要求退彩礼

    2015年8月,黄金某之子黄玉某经人介绍认识了“95后”女孩吕文某,双方当时见过面后,互相感觉都还不错,几次接触下来,就确立了恋爱关系。这期间,依照当地风俗,吕文某及其父母陆陆续续收取了黄玉某送的价值数十万彩礼。但是,当走到谈婚论嫁登记领证这一步时,吕文某开始推脱,始终不同意与黄玉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黄玉某及其家人见此事没有什么回转余地,便与吕文某一家人商议解除婚约,要求对方退回彩礼。

    申请执行 21万元彩礼仅退3万

    2016年3月,黄玉某与吕文某及双方父母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双方自愿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约定,吕文某及其父母退回黄玉某婚约礼金共计21万元,并约定其中的5万元在当年8月16日前返还,其余款项陆续在2018年年底前归还。但是到了约定时间后,吕文某等人仅支付了3万元,因此,黄玉某将吕文某及其父母3人诉至广丰法院。

    该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有效,并判决被告应当立即返还原告18万元。判决生效以后,被告仍然迟迟不履行法定义务,黄玉某多次追讨无果的情况下,只好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达成和解 法官协调促执结

    执行法官邱振华接到案件以后,多次联系吕文某及其父母,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详细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仍然无效。

    2019年3月,邱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居住的当地街道办,与村委会干部多次来到当事人家中做工作。4月26日,经执行干警传唤,吕父来到执行局与黄父协商返还彩礼事宜,一开始双方碰面的时候,仍旧解不开心结,言语之中互相指责,对彩礼之事颇有微词,邱法官努力进行调解。

    吕父表示,目前家中经济状况确实不怎么好,一下子要拿出18万元是很有难度的,希望能够继续宽限一下时间。

    黄父则表示,从2016年到2019年,时间已经拖了好久了,既然双方婚约不成,那么自己的儿子需要另娶她人,急需这笔钱。早在2016年双方就已经达成了协议,法院的判决书也已生效,希望对方能够速速归还协议约定的最后款项。

    双方各不退让,邱法官见继续僵持下去也没有什么办法。于是,让二人先回去,再继续分别做工作。

    5月13日,在邱法官多次协调以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是,吕玉某的家人便带着筹集到的9万元现金,来到执行局,一次性支付给黄父,剩下的钱另外协商支付方案,本案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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