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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导自演走失闹剧 “热心群众”终吞苦果

    时间:2019-05-24 08:46:06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张芊茜

    5月20日,南京市雨花台公安分局梅山派出所接到一名热心群众李某报警,称有一个穿着一身牛仔服、身高1米、5岁左右的小孩和家人走失了,不知道小孩姓名,需要民警处理。民警立即出警至现场。

    “热心群众”偶遇迷路孩童

    民警找到报警人李某和走失的孩童,详细询问李某发现走失孩童时的情况,但是李某表示也不清楚,直言就是看到孩子一个人在附近转悠了很久,怕孩子一个人出事,便带孩子坐摇摇车玩,但始终不见家长来寻,这才报警求助。民警耐心和孩子沟通,但是孩子始终不发一言,随后民警带着走失孩童向周边居民询问,报警人李某也积极帮助民警一同寻找,但是直到将周边问了个遍也没有发现与走失孩童有关的信息。

    民警在感谢报警人的热心举动后,无奈之下只能将孩子暂时先带回派出所安置。为稳定孩子情绪,所里的女民警为孩子购买水果吃,并倒热水给孩子喝,在民警温柔的安抚下,惶惶不安的孩子情绪趋于平缓。民警再次耐心询问小孩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等信息,但是由于小孩年幼,无法表达清楚,始终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考虑到孩子有可能是附近居民,民警通过街道社区工作群扩散开来寻找小孩家人。与此同时,还在警务平台上不断查询,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

    家庭矛盾引发孩子走失

    正在民警一筹莫展之际,梅山派出所又接到另一则报警称小孩奶奶早上把小孩送到母亲那边,现在过来接小孩却发现小孩不见了,和孩子母亲产生纠纷,需要民警处理。接警民警前后一联系,在与报警人电话沟通中,发现报警人口中的小孩很有可能就是走失的孩子。

    民警带着孩子出警到现场后,从双方的你一言我一语中了解到,原来小孩父母双方已经离婚,离婚时约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抚养费看着给。小孩长期由爷爷奶奶抚养,女方至今未付过一分抚养费,长久下来,爷爷奶奶就不乐意了,于是小孩奶奶当天早上就将小孩送到母亲这边来,结果母亲忙于工作,也没空照看,只能委托一名男性朋友代为照顾,下午孩子奶奶来接孩子回家,结果却没见到孩子,一时气急,就争吵起来了。民警将双方情绪安抚后,针对双方争辩的焦点,也就是抚养费问题,表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也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当天因为双方的交接问题,沟通不到位导致小孩走失,像这样的情况不能再次发生,双方当事人都表示知晓。

    “热心群众”原是自导自演

    事情解决后,民警向小孩母亲询问帮忙照看孩子的男性朋友的信息,想了解小孩走失的原因,结果令民警吃惊的一幕发生了,万万没想到这位男性朋友居然就是报警的“热心群众”李某。

    然而李某自导自演小孩走失的闹剧究竟是为了什么?民警将李某带回派出所做一步调查,原来一切都仅仅是因为李某不想暴露身份。当天小孩母亲将孩子托付给李某后,拗不过孩子一直吵着要出去玩,李某只能带着孩子出去逛逛,一出去孩子就自己一个人到处走,一直走到了爷爷奶奶住的小区附近。李某寻思着孩子可能是想回家,就打算把孩子送回爷爷奶奶身边,与孩子母亲通话得知了具体住址后,因为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产生冲突,李某就让周边邻居帮忙联系了孩子的爷爷奶奶,结果却得到爷爷奶奶不想过来接孩子的消息。没办法,李某一时冲动就想了一个“昏招”,报警称小孩走失,这样不仅可以将小孩安全送回爷爷奶奶身边,还不用暴露自己的身份,毕竟自己与小孩母亲系男女朋友关系,让孩子爷爷奶奶知道也不太好。

    因为这么让人哭笑不得的理由,李某选择了报假警,幸而孩子一直都在李某的眼皮底下,未造成严重后果,加上李某本身认错态度良好,民警对李某谎报案情的行为进行了警告,并罚款200元。

    原本仅仅只是孩子走失,结果却演了一场一波三折的闹剧,在这里民警提醒大家要正确处理好家庭关系,不要让任何原因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位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通讯员 雨轩

    见习记者 张芊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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