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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国家安全厅公布两起台湾间谍案详情 三男子这样被台湾间谍拉下水

    时间:2018-09-20 09:00:42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于英杰

    台湾军事情报局女间谍向冯某提出搜集情报要求。

    吴荣同,系台湾军事情报局间谍。

    马某在交代自己的所作所为。 视频截图

    近期,江苏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国家安全部“2018-雷霆行动”工作部署,先后破获多起台湾间谍案件,及时切断台湾间谍情报机关针对祖国大陆布建的间谍情报网络,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利益。日前,江苏省国家安全厅披露了两起典型的被台湾军事情报局人员通过互联网勾联发展的间谍案件。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于英杰

    案件1:马某、梁某间谍案

    收到陌生人“有无兴趣挣钱”邮件金钱诱惑下,两人铤而走险收集情报

    马某,男,1994年出生,湖北十堰人;梁某,男,1996年出生,马某的同乡。马、梁二人2014年自部队退役。2016年7月,马某在网上连续收到两封陌生人发来的邮件,询问其有无兴趣挣钱,希望马某提供部队的文件资料。马某随即将此事告诉了同乡梁某,两人曾经在部队服役,受过反间防谍和保密教育,立刻意识到在网上遇到了境外间谍,但在金钱诱惑下,二人商量后铤而走险共谋实施间谍活动。马某、梁某作案后不久即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并于2016年9月被抓捕归案。至案发,马、梁二人多次合伙作案,利用曾在部队服役的便利条件,通过互联网向境外搜集报送我某部队及军工单位的相关情报,对我国防军事利益安全造成危害。

    根据侦查掌握事实,国家安全机关确认,该案中通过互联网与马某、梁某联系,指使二人实施间谍活动的人员系台湾军事情报局间谍吴荣同。马某、梁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2017年3月,苏州市国家安全局将马某、梁某以涉嫌间谍罪向苏州市检察院移送起诉。

      案件2:冯某间谍案

    到台湾出差,通过网络结识台湾一女子受金钱利诱,专程赴台向其报送情资

    冯某,男,1977年生,四川绵阳人,苏州市某台资企业员工。2016年8月至10月,冯某因公司安排赴台湾出差,在台期间其通过手机交友软件在网络上与台湾女子刘某结识,不久,二人相约在台多次会面。其间,刘某向冯某提出请其做“大陆市场调查员”的兼职工作,调查苏州地区的经济、治安、政府政策等情况。2017年5月至7月,冯某第二次赴台出差,其间又与刘某多次相约会面,刘某提出让冯转做军用机场的军用飞机“观察员”。至此,冯某认识到对方是间谍人员,观察军用飞机是间谍活动。受金钱利诱,冯某仍接受了对方的任务,返回大陆后先后多次赴光福机场等军事目标地区进行观测拍摄,搜集我军事情报。2017年10月,冯某向公司请假专程赴台湾向刘某报送情资,接受间谍经费、活动器材和相关培训。2017年12月,冯某的间谍活动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并被抓捕归案。经相关部门鉴定,冯某向刘某搜集报送的情资涉及国家秘密,对我国防军事利益安全造成危害。

    根据侦查掌握事实,国家安全机关确认,该案中台湾女子刘某系台湾军事情报局间谍。冯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2018年3月,苏州市国家安全局将冯某以涉嫌间谍罪向苏州市检察院移送起诉。

    警钟长鸣

    发现或知悉间谍行为线索请立即拨打12339举报电话

    近年来,台湾间谍情报机关千方百计通过互联网物色可资运用的人员,以金钱利诱和感情拉拢的方式予以策反发展,伺机搜集我政治、经济、军事情报,对我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这两起典型的网络勾联间谍案件警示我们,互联网已成为间谍案件的高发地,只有提高法治意识,警惕网络陷阱,不为金钱贪欲所控制,坚守底线,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自身利益。国家安全机关提醒广大民众,如因不明情况,被诱骗落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圈套,一定要及时终止违法行为,主动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说明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相关规定,如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如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给予奖励。

    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公民要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反间防谍意识。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民一旦发现或知悉间谍行为线索,请立即拨打12339举报电话,任何危害我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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