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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建立高危人员和车辆数据库 一个月查处“毒驾”15起

    时间:2018-03-14 16:02:04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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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13日讯 3月12日和13日,南京交警在全市范围内设立57个查缉点对“毒驾”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查获“毒驾”3起。而据了解,此项集中查处行动自2月15日启动以来,共查处“毒驾”15起。目前,南京已将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吸毒人员以及其名下的机动车列入高危人员、车辆数据库。

    3月13日早上7点20分,南京交警五大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布控指令,对一辆灰色海马牌汽车进行查缉,车辆驾驶人王某驾驶证早已被注销,同时还存在“毒驾”嫌疑。几分钟后,民警在北京西路云南路路口将该车成功拦截。经查,驾驶人王某属于无证驾驶,其尿检也呈冰毒阳性。经王某交代,3月10日曾在车中吸食冰毒。目前人员已移交派出所作一步处理。

    3月12日19时40分,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在沪宁高速马群公安检查站对一辆扬州牌照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卢某存在“毒驾”嫌疑,经尿检发现其呈冰毒阳性,同时还在车上查获冰毒1克,目前人员已移交派出所作一步处理。

    据介绍,“毒驾”是指吸食毒品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后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驾驶人在吸食毒品后,所产生的精神极度亢奋、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丧失对环境的判断能力,从而易导致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了实现对“毒驾”人员的精确打击,南京交警指挥中心将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吸毒人员以及其名下的机动车列入高危人员、车辆数据库,一旦发现其驾车上路,后台将会发出预警,并通知附近巡逻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对于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对于被查获的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交管部门还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宁交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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