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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检察创新涉企案件办理机制服务经济建设

    时间:2018-01-22 16:51:2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当好“啄木鸟”“守望者”

    ――湖南检察创新涉企案件办理机制服务经济建设

    湖南日报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张吟丰

    3年前,衡阳人邹尔南的房产公司因工期延误陷入与建设单位的纠纷,被告上法庭,资产被冻结,投资4500万元、服务辖区上万户居民的农贸市场建设工程停了下来,公司也面临破产。走投无路的邹尔南向检察机关求助。株洲市、县两级检察院经深入调查,找到了在诉讼中被遗漏的关键证据:邹尔南的公司出具给建设单位关于工期延期的函告以及建设单位同意延期的回函。经抗诉,最终法院判令邹尔南的公司向建设单位支付的违约金从120万元降至10万元,资产解除冻结。目前,工程顺利完工,500多家业主、商户免于受损,公司也起死回生。

    近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始终把服务经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履职之本,改进办案方式,进行制度创新,既铁腕“除虫”又柔情“护花”,极大提高了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履职水平。

    “维护经济发展环境,检察机关要把自己摆进去”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时有发生,对当地经济发展环境带来的破坏和冲击是难以估量的。例如,“小标的,大查封”“子公司涉案,查封母公司”等现象,动不动就把公司负责人带走,轻易大规模查封企业财产,无疑对企业是致命的打击。如何避免案子办了、企业也垮了?

    2015年6月以来,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中的“小标的、大查封”扣押冻结和“高值贱卖”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86件,法院采纳92件。纠正侦查机关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乱立案以及随意插手经济纠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等问题。短短一年,全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86件414人,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17件,纠正漏捕158人,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这是民事纠纷,不能立案!”岳阳市检察院在查办湖南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4名高管涉嫌合同诈骗罪时,经过认真研究,发现是一起股东股权转让产生的民事纠纷,不能作犯罪处理,作出不批捕决定。而此前,公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该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总经理等4名高管立案调查,对该公司总经理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市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并主动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促成股东之间矛盾的化解,帮助企业成功走出困境。目前,该公司已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上市。

    “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经济发展环境,检察机关要把自己摆进去,努力使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说,“ 检察机关既要铁腕‘除虫’,也要柔情‘护花’,不能因为检察机关不恰当的司法活动让地方的投资和发展环境受到损害,也不能因为检察机关不恰当的司法行为让守法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781家涉案企业没有一家因办案不当遭遇困境

    为尽可能将办案对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2016年5月,省检察院出台《湖南省检察机关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实行)》(简称“除虫护花”机制),在查办涉企案件的线索分析、初查、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环节,采取一案一评估、一环节一评估、一措施一评估、一风险一预案的办法进行经济影响评估。

    截至目前,湖南省检察机关共对涉案的781家企业进行了细致的经济影响评估,采取防范措施1592项,对涉嫌轻微犯罪的897名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人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其间,没有一家企业因为办案方式不当而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极大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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