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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醴陵市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百万群众生命之源

    时间:2020-01-16 15:11:58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郭秀峰 谭雪芹

    红网时刻1月16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郭秀峰 谭雪芹)1月16日,从醴陵市检察院传来消息,该院积极协助的渌江河铊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经江西萍乡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决两被告支付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费、生态环境损害费、评估费、本案调查和诉讼费用等合计19673801.2元。而这仅是醴陵市检察院坚持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积极守护百万醴陵群众饮水安全的一个缩影。

    渌江河、官庄水库及望仙桥水库是事关105万醴陵市民饮水安全的三大饮用水源地。2018年以来,醴陵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按照醴陵市委政府发布的《“还我一湖清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坚持以醴陵地区三大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牲畜养殖、污水直排、非法经营农家乐等问题为抓手,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份,共督促行政机关查处4家企业的非法排污行为,拆除3家木材加工厂,整治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34家农家乐餐馆并拆除其排污管道,督促查处危害饮用水源安全行为8起,督促排查清理河流非法排污口14个,督促三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均规范设置保护区标志及防护栏、浮标。

    2018年7月,该院在醴陵渌江河遭遇上游江西萍乡的两家企业铊污染事件后,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最终经高检院批示指定长沙市铁路运输检察院立案管辖该次铊污染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目前,两家涉事企业已被督促投资1亿余元进行整改。在铊污染跨省际河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积极配合支持起诉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最终为使醴陵在此事件中造成的应急处置费527.65万元、生态环境损失422.5万元及醴陵市政府支出的鉴定费350万元获一审判决支持贡献了检察力量,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开展“还我一湖清水”专项监督活动中,该院共对渌江河干流及支流开展巡查10余次,成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如在发现城区一处生活污水管网渗漏导致污水直排扰民情况后,及时向环保、城建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及时封堵补漏,并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同时,该院注重积极运用诉前检察建议这一监督手段,积极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履职,努力实现促使企业防治污染与扩产增效、群众满意的双赢多赢共赢。如醴陵市某畜牧养殖企业因按检察建议要求严格整改治污,经受了“非洲猪瘟”的考验, 2019年纯收入增长6200万余元,一举成长为醴陵市畜牧业养殖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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