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湖南新闻 > 最新修订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发布 差旅报销规定更人性化
  • 最新修订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发布 差旅报销规定更人性化

    时间:2018-12-15 09:30:30  来源:红网  作者:张沁

    接近年关,报销成为很多人工作中面对的问题。报销离不开发票,但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取得发票,该如何报销呢?

    近日修订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明确。省直机关出差人员在实际发生住宿但无住宿费发票的情况下,也可通过合理方式报销相关费用。

    红网时刻12月1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张沁)近日,省财政厅发布了新修订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方便操作,同时制定了《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办法》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都做出了相关规定,相对于2014年出台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修改。

    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中央提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并出台实施细则,省委出台了湖南省具体的实施办法,对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同时,结合公车改革后的实际情况来看,2014年出台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湖南省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办法》主要就六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订,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订中,《办法》将此前规定的“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改为“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原则上不得报销差旅费”。

    从“不得报销”到“原则上不得报销”,这意味着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也可以合理报销相关费用。这对出差人员来说,可能省去了很多苦恼。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可以分两种情况报销差旅费。”上述负责人表示,一种是住在自己或亲朋家里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次是到边远地区出差,确实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这种情况可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付费证明,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据实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此外,在交通费方面,《办法》明确了对遇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处理方式,此前规定“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办法》在此基础上补充明确,“遇特别紧急情况,无法按规定等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报告所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批准”。此外,为适应公车改革的需要,《办法》增加了车辆租赁的内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确因工作需要公务出差需租赁车辆的,按照公务用车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伙食补助费方面,《办法》明确了接待用餐的条件以及由接待单位协助在伙食费补助标准内安排用餐的,餐费须由用餐人员在标准内据实结账支付。此前仅规定,“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办法》对省内、省外出差,对方单位接待安排一餐或协助安排用餐等情况都进行了明确。记者张沁

    声音 修订很人性化,更有操作性

    “这次修订确实人性化了很多。”省直机关一名公务员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坦言,此前出差在外,有些偏远的地方无法取得住宿发票,“以前的话就是不能报,那也没有办法,自己也得出钱住”。此次修订后,对可报销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出差在外,没有发票要么就是住亲戚朋友家,要么就是位置偏远,这次《办法》将这两种情况都进行了解释,以后我们去边远地方出差也不用担心自己贴钱,个人还是觉得很人性化,也更有操作性”。

      释疑

      到机关见习也能报销差旅费

    午休房费用能否报销?调动搬迁费用如何报销?针对《办法》涉及的一些其他焦点问题,湖南省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下称“负责人”)也进行了解读。

    潇湘晨报:午休房费用能否报销?

    负责人:到常驻地以外出差,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当天出差目的地涉及两个市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午休房或延迟退房,房费按照不超过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凭据报销,且出差人员应当提供午休房或延迟退房证明(如公务卡、银行卡刷卡时间记录等)和原因说明。

    潇湘晨报:省直机关外借(聘)人员、到省直机关实(见)习、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或支援工作人员,差旅费如何报销?

    负责人:经组织批准,省直机关外借(聘)人员、到省直机关实(见)习、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或支援工作人员,在省直机关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标准参照该单位在职人员执行,费用由所在省直机关承担(除合同规定由其自行承担外)。

    潇湘晨报:工作人员调动搬迁费用如何报销?

    负责人:省直机关调入人员,首次前往调入单位报到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等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