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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男方“净身出户”后生变故,法官调解重新分割了财产

    时间:2020-09-15 21:07:37  来源:  作者:

    楚天都市报9月15日讯(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东成 余月)夫妻俩结婚时,男方父母省吃俭用凑足婚房首付款30万。多年后,双方因种种原因协议离婚,男方王先生将婚房归于女方冯女士。父母知道此事后心生不快,王先生左右为难。硚口区法院承办法官耐心与双方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主持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冯女士将房屋首付款30万补偿给了王先生。

    2019年4月,冯女士与王先生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结束了双方十五年的婚姻。双方约定,王先生名下的一套房产转归冯女士所有。2019年6月,冯女士与王先生又一次来到了民政局,双方办理了复婚手续。然而,时间到了今年5月,郑女士走进了硚口法院仁寿法庭的大门,起诉要求与王先生离婚。

    面对郑女士提起的离婚诉讼,王先生对离婚没有意见,但要求对财产重新分割。原来,在双方结婚时,王先生的父母出资30万作为首付,帮助他们购买了一套住房,贷款则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协议离婚时,王先生背着父母将房产转移到了冯女士名下。冯女士此次起诉离婚,王先生的家人也知道了消息,特别是得知王先生竟然把自己名下的房子给了冯女士后,王先生的父母十分激动,王先生也觉得很愧疚,毕竟当时的首付款是自己父母一辈子省吃俭用攒出来的,王先生认为自己一时冲动的决定对不起父母,房屋全归女方也不合理,于是他强烈要求重新分割房产。

    承办法官周取才拿到案卷后,仔细研究了案情。法官认为,按照法理来说,房子的产权已经转移到冯女士名下,王先生此时反悔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为了让双方得到平衡,不引发矛盾,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

    “冯女士,如果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这套房屋是属于您的。但是,我还是希望您能够在考虑一下,毕竟,婚姻有时候不能看成一笔交易,爱情虽然逝去了,还是有值得追忆的美好!”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王先生放弃了自己不合理的诉求,冯女士也同意将王先生父母当初的首付款还给对方。

    近日,在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离婚后,孩子由冯女士抚养,王先生承担抚养费;房产归冯女士所有,补偿王先生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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