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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通报20起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等典型问题

    时间:2020-02-16 16:06:53  来源:人民网  作者:

    近日,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对近期查处的多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履职不力、工作失职失责、违规违纪等问题予以通报,具体情况如下:

    1、驻马店市平舆县文广旅局文化广电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刘育红擅离职守、违规聚餐、酒后闹事问题。

    2020年1月28日上午9时,平舆县文广旅局文化广电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通知精神,要求全体人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刘育红参会迟到,当日下午擅离职守,无故脱岗,并与县科工信局副主任科员孔保川、县财政局教科文股副股长王新志、县农科站农艺工霍汝玉等三人相约于孔保川家中,聚集喝茶至晚上18时左右,刘育红又邀请三人到其家中吃饭。在进刘育红家所在小区时,不听疫情防控宣传员的劝阻强行进入,聚餐时刘育红、孔保川饮酒。当晚20时左右,因觉得疫情宣传员劝阻让其感到“没面子”,刘育红酒后送孔保川等三人离开时和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将该小区宣传疫情防治的标语撕掉,并与执勤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殴打执勤人员。1月29日,平舆县公安局对刘育红行政拘留。2月1日,经平舆县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平舆县委批准,给予刘育红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分别给予孔保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新志党内警告处分、霍汝玉政务警告处分。

    2、驻马店市确山县新安店镇副镇长陈平宇擅离疫情防控岗位问题。

    2020年1月26日22时30分左右,确山县督导检查组在检查京港澳高速新安店站卡点时发现,该卡点带队领导陈平宇没有落实24小时值班制要求,擅离岗位,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29日,经确山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确山县委批准,给予陈平宇党内警告处分。

    3、商丘市虞城县刘集乡石庄村支部书记甄庆波等人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

    虞城县刘集乡石庄村在统计湖北武汉返乡人员工作中,漏查漏报湖北省武汉市返乡人员1人、湖北省黄冈市返乡人员2人,致使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底数不清。虞城县刘集乡石庄村支部书记甄庆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包村干部宋福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卫生工作的乡党委秘书丁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刘集乡党委政府被全县通报批评。

    4、商丘市睢阳区闫集镇东街村支部委员姜云山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

    睢阳区闫集镇东街村支部委员姜云山在统计摸排本村天地庙村民组武汉返乡人员情况时,因工作态度不端正、消极懈怠,没有深入细致排查,致使东街村天地庙村民组姜红星、姜文涛等15名武汉返乡人员信息没有及时统计上报,造成疫情防治工作被动,姜云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支部委员职务。

    5、商丘市民权县王桥镇卫生院院长牛广海等人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

    在疫情防控期间,民权县王桥镇谢园子村未按要求在村口设立卡点,未对该村武汉返乡人员李某及其家人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王桥镇卫生院院长牛广海被免职,谢园子村包村干部孟祥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责令该村村委主任薛本生辞去村委主任职务。

    6、平顶山市新华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曲秋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

    平顶山市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督查检查组在对新华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时发现,曲秋伟作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不及时,不彻底,新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工作会议13次,其在单位传达的次数不及一半,结合新华区实际制定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少,下发的防控指导文件基本都是转发上级来文;对全区疫情底数不清,上报信息不精准,对确诊和疑似病例的流调工作指导不到位,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的摸排管控不够,应对疫情乏力,对新华区疫情快速扩散负有直接及重要领导责任。2月5日,曲秋伟被免去新华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7、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南顾庄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

    2月1日下午,平顶山市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督查检查组在对石龙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时发现,南顾庄社区段岭自然村临扬帆路入村路口无人管控,扬帆路西沿线与段岭自然村的多条入村路口封堵不彻底,流于形式;和谐路两端虽然封堵,但临明德路、人文路、综合市场、龙馨路畅通无阻;人文路南延金龙湾附近住户没有管控;昌茂大道老公路局后面无人管控;市场监管局周围无人管控;玉兴花园、富嘉花园等小区存在人员出入登记不严格、不规范,管控不到位等问题。2月2日,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孙增友被诫勉谈话,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张亚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南顾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师丙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平顶山市郏县冢头镇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

    2月1日,郏县督查检查组在冢头镇柏坟周村督导检查时发现,该村7组从武昌返郏村民周某栋、6组从武汉返郏村民周某义一家四口均未在家隔离观察,包户村干部张建华(非中共党员)、周姜伟落实“一对一、人盯人”防控措施不力,对被隔离人员外出情况不知情。2月3日,包户村干部张建华被诫勉谈话,包户村干部、柏坟周村党支部书记周姜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冢头镇政府包村干部徐健超被诫勉谈话,包村干部周少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冢头镇辖区还存在其他疫情防控问题,冢头镇党委向郏县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9、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大驰首府小区、城关镇南关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

    2月3日下午,宝丰督查检查组对城区部分小区、社区责任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发现,周庄镇辖区内的大驰首府小区和城关镇辖区内的南关社区,镇村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不严不实、工作排查不深不细、底子不清、防控缺位,问题突出。2月4日,周庄镇党委书记董国强、镇长赵振华,城关镇党委书记宋笑前、镇长丁国勇被约谈,大驰首府小区临时党支部书记杨中民、城关镇南关社区党支部书记朱志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鹤壁市浚县浚州街道办事处小榆柳村党支部书记刘维龙、七股路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刘永强、浚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李树彬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1月27日,小榆柳村村民吴某芹向村党支部书记刘维龙汇报,准备于2月1日(正月初八)在村内组织人员举行民间社火表演,刘维龙没有明确拒绝。2月1日上午,吴某芹组织9名村民在本村开展社火活动,对此,刘维龙没有进行制止,导致人员聚集,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刘维龙负有直接责任,分包该村的浚州街道办事处七股路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刘永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包七股路管理区的浚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李树彬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月3日,刘维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停职处理,刘永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树彬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11、鹤壁市淇县北阳镇玉女观村党支部委员万新建、村委委员李国安擅离疫情防控岗位失职失责问题。

    2月1日上午8时左右,淇县县镇疫情防控联合督查组到北阳镇玉女观村疫情防控卡点检查时,发现该卡点无人值守。后经联系,值班人员万新建、李国安才从村委办公室跑到值班卡点。万新建、李国安作为当班值班人员未能落实24小时值班制要求,擅离岗位,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工作失职失责。2月2日,万新建、李国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鹤壁市淇滨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庞村党员王长河瞒报疫情信息问题。

    1月16日,王长河的儿子王某某乘坐高铁由武汉回到庞村家中。疫情防控排查期间,王长河刻意隐瞒其子王某某从武汉返乡的事实,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其家人采取居家隔离措施,还多次到村防疫检测点打听疫情防控情况,其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月1日,王长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安阳市北关区卫健委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卡点设置工作不力问题。

    1月26日,北关区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兼区疾控中心主任王兆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重视不够,未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安排医护人员进驻京港澳高速公路安阳北站路口疫情防控监测卡点,对高速下站人员进行体温监测、防控疫情,致使防控卡点医护人员未能及时到岗到位,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1月31日,经北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兆海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安阳市濮鹤高速内黄站下站口卡点防控检疫不力问题。

    1月27日,内黄县交通局、内黄县交警大队、内黄县卫健委等部门未能及时有效落实市委、县委工作部署,根据各自职责迅速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在濮鹤高速内黄站下站口卡点疫情检查、监测、盘检等工作中,各自为战、相互推诿,出现执勤人员在岗不尽责、工作纪律差等突出问题,导致卡点防控检疫工作形同虚设。1月27日,内黄县纪委监委对该卡点涉及的内黄县交通局、内黄县交警大队、内黄县卫健委三家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对各单位带班领导及工作人员共17名同志给予通报批评。

    15、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不力问题。

    1月27日全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机制启动后,殷都区铁西路街道办事处、纱厂路办事处、西郊乡政府、水冶镇政府、铜冶镇政府、曲沟镇政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推动迟缓,排查统计工作不力,致使辖区内武汉返乡人员及重点人员核实等相关情况和数据迟迟不能上报,影响全区乃至全市武汉返乡人员等重点疫情监控防范工作部署落实。1月27日,殷都区纪委监委对以上6个镇(办)工作不力问题给予通报批评。

    16、安阳市林州市东姚镇等单位疫情防控卡口值守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2月4日,林州市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在东姚镇检查中发现,该镇芬草峪村、东沟村、北巷口村、南窑村、冯举沟、李家厂村普遍存在疫情防控卡口管理不范、值班值守人员随意脱岗、对过往卡口车辆人员监测盘查不到位,卡口人员聚集等问题,为疫情防控带来隐患。2月4日,林州市纪委监委责令东姚镇纪委监委对以上6个村村委会疫情防控责任缺失问题给予通报批评。

    17、济源市王屋镇乔庄村党支部书记乔胜利失职失责,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不力、擅离职守问题。

    2020年1月21日,王屋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会后乔胜利未及时按要求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1月30日、31日,王屋镇疫情防控督导组两次对乔庄村进行检查,乔胜利均未在岗,电话无人接听。该村疫情管控工作缺失,无防控方案,未设置防控关卡,无检测登记本、消毒液等防疫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月2日,王屋镇纪委给予乔胜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济源市下冶镇机关退休人员王景光扰乱疫情监测工作秩序问题。

    2020年1月28日,王景光到该镇楼沟村疫情监测站,以对村里有关工作不满为由,扯掉横幅,推倒桌子,扰乱疫情监测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2月3日,下冶镇纪委给予王景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济源市轵城镇西轵城村村委委员卫武建违反工作纪律,私自接走外省返济人员问题。

    2020年1月31日下午,卫武建违反工作纪律,在未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报告的情况下,私自出具证明,到济源高速东站将外省返回人员接走,造成不良影响。2月1日,轵城镇纪委给予卫武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济源市王屋镇罗庄村村委主任张兴军失职失责致使“从武汉返回”人员信息长期错误问题。

    2020年1月20日,罗庄村民张某某从武汉返回后进行居家隔离。张兴军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未安排人员入户进行细致核实,致使“从武汉返回”人员信息长期错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月2日,王屋镇纪委给予张兴军党内警告处分,停发一年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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