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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第三方平台不得直接网上销售处方药

    时间:2019-04-24 18:52:01  来源:大河报  作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特派北京记者段伟朵

    本报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手机点一点,吃喝玩乐都能送上家门,这其中,也包括了药品。不过,药品的特殊性要求其在网络销售必须更加规范化。4月20日,《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其中,草案明确: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咽炎片、感冒灵、双黄连口服液……购买这些常用药,不需要再跑药店,手机APP上下单,半个小时左右,就有快递小哥送药上门。据报道,由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指导、米内网发布的《2018年中国医药市场发展蓝皮书》显示,2018年上半年所有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的网上药店,药品销售额达50亿元,同比增长42.5%。

    药品网络销售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亟待规范。

    2018年10月,《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初次审议,针对一审稿,不少意见聚焦网络销售药品领域,认为应当规范网络销售药品行为。

    草案二审稿第五十八条对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职责做出规定: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经营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资质进行审查,确保进入平台经营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符合法定要求,并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进行管理。

    草案还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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